2021年10月25日武汉市蔡甸区消泗乡村庄发生灭门惨案,被害人是该村的村干部一家5口,嫌犯逃跑过程中再次致使2人死亡,死亡人数上升至7人另1人重伤。
2021年10月10日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上林村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造成祖孙四代被害。
看到如此惨烈的情形你一定认为他们之间存在不可调节的深仇大恨,然而并没有,10月25日蔡甸区消泗乡发生的命案原因仅仅是因为鱼塘征收补偿没拿到,找村干部要说法导致的,10月10日莆田市发生的惨案原因是因建房用地纠纷引发的,那么现在作为旁观者我们再看两起案件真的是不可调节的事情吗?为什么会引发如此惨案,难道这就是双方想要的结果吗?通过这种方式解决自己的鱼塘补偿就能拿到吗?
说到武汉市蔡甸区消泗乡因征收引发的惨案,其实在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故意压低补偿款或故意拖延不给补偿款的事情很多,其原因在于征收方想低成本或零成本的拿到自己需要的土地实现零投入高盈利的目的。
不管放在谁的身上,自己的房子被拆了土地被占用了,但补偿却没有拿到......,这样的行为直接导致拆迁户一家的生活质量下降。
拆迁过程中对方不给补偿的
一般情况下拆迁方会抓住拆迁户房屋证件不全为借口,说拆迁户的房屋是违建没有补偿,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违建房屋拆迁过程中是没有补偿的,这就给了拆迁方可操作的空间,只要证件不全或者无证的一律按照违建拆掉,这就是赤裸裸的打着违建的旗号压低补偿。
不管是从我们办理的案件中还是对法律的解读来看,无证房屋不代表违建,大部分是因历史原因导致的,如需要了解的朋友可以翻阅我们的文章或视频了解。
出现拆迁方叫嚣一分钱都不给的情况,首先拆迁户要明确自己的房屋是否合法,如果合法或实际情况正当的需要立刻提起法律救济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一直无动于衷等来的可能就是强制拆除。
拆迁方故意拖延不给补偿的
拆迁过程顺利并且房屋合法,安置补偿协议已经签订,到了打款日期拆迁方迟迟没有打款,与其理论一直搪塞推脱不给补偿的,拆迁户首先应该明白所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的法律效力,拆迁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的,需要通过赔偿、补救等措施承担违约责任,拆迁户需要做的是及时的提起诉讼。
这里需要拆迁户注意的是法律救济是有期限的,并不代表我们想什么时候提起救济都可以,提起诉讼的期限为6个月,超出期限再提起的法院不会受理,所以拆迁户及时提起有效的救济途径很重要。
最后让我们回到案件中,不管是因为建房纠纷还是鱼塘征收又或者其他的拆迁,应该补偿多少、什么时候支付、按照什么程序执行和村委会或某位干部没有太大关系,因为他们并不具备征收资格。
出现问题后可以试图和征收主体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使对方违法也需要法律的审判,拆迁户不能通过暴力对其人身攻击,我们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补偿问题,重点重复是为了解决补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