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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如何不被拆掉?

时间:2021-11-17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不管城市里还是农村中都有违建房屋的存在,无论是单纯的拆违建还是拆迁中的违建问题总是摆脱不了纠纷的出现,原因就在于对房屋的认定和处理程序一直都是存在较大的争议,如果房屋确实属于违建的根据法律规定必须严格处理无情可讲。

而拆迁户们怕就怕的是自己的房屋明明是合法的,莫名其妙收到了限期拆除,让自己有异议没有地方申辩,不知道应当如何解决《限期拆除》的命运。

我们拆迁律师经常说不管在拆迁当中哪个环节出现纠纷,补偿不合理也好被不公平对待也罢,只要出现异议出现纠纷的都会有对应的救济途径,这也就是说我们出现异议的法律都保障了我们的救济权,所以拆迁户们一定要利用好救济权。

限期拆除通知书中会明确告知拆迁户对决定不服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起救济,当我们提起救济时也就意味着有异议,对存在问题的房屋暂时不能拆除,反之如果拆迁户一直无动于衷不提起法律救济,等到最后等来的就是对方的强制拆除。

也有拆迁户会有这样的疑问,既然提起法律救济可以暂时的阻挡房屋被拆除,那么在法律救济期间这段时间里房屋可以被拆除吗?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如果确定是违建的,机关应当公告告知拆迁户应当自行拆除,并且明确告知不服的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如果拆迁户不服一不诉讼又不搬迁的才会被强制拆除。

条款中说明只有对违建房屋公告后对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才会被拆除,而我们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是对房屋合法性有异议,自然还不属于违建行列,况且拆迁户没有受到拆迁方安置的,诉讼期间不能对房屋拆除。

看到这里需要提醒拆迁户,不管是对房屋合法性产生纠纷还是其他环节,一旦出现纠纷必须立刻马上地提起法律救济,只有在规定期限内提起合法有效的救济后,才能阻挡房屋被拆除或其他决定,记住,提起合法有效的救济是唯一保护合法权益的方法。

 如果救济期间被拆除了怎么办 

法律纵然严格也不能保证所有的拆迁方都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就有很多拆迁方在诉讼期间将拆迁户的房屋拆掉,这种时候拆迁户已经提起法律救济的就需要给对方加上一条新的罪名,至于应当如何操作还需要专业人士帮助才可以。

因为行政人员的原因造成拆迁户财物损毁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不管我们有没有提起相关法律途径,行政机关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就进行强拆的,这就是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就有法可依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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