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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误拆了,简直侮辱住户的智商,这样的借口拆迁方自己都想笑

时间:2021-11-23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所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拆迁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奇葩另类的事件成为被关注的焦点,拆迁过程就是拆迁方施展身手的平台,各种套路各种手段慢慢的揭开了真正的面纱,他们的目的就是规避法律责任,实现低成本或零成本的拆迁。

这种情况拆迁户不同意就会出现强拆行为,一些拆迁方敢作敢当承认了自己的强拆行为,还有很多没有承认不知道是谁拆的情况,拆迁户上门与其理论时也会被告知是因为施工人员的不了解情况被“误拆”,这个时候基本都是对补偿还没有达成一致,难道一句“误拆”就能解决补偿问题吗?

可以这么说拆迁方的拆迁经验十分丰富,因为常年都工作在拆迁第一线,对每个拆迁范围内房屋的了解程度已经超过拆迁户对房屋的了解,就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会出现“误拆”情况呢,是拆迁方把自己当傻子还是把拆迁户当傻子呢。

眼看房子不存在拆迁户找拆迁方给个说法,但是都被告知不知道是谁拆的或者误拆,就算拆迁户通过其他方式寻找解决方法时也大多被告知无法解决,因为不管通过什么方法解决首先应当知道是谁拆了我们的房子,如果没有实施主体将使拆迁户无法进行维权。

房子被误拆了找谁?

实际拆迁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法律同样想到了,根据法律规定市县ZF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拆迁与补偿工作,市县ZF确定的房屋拆迁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拆迁与补偿工作,房屋拆迁部门可以通过委托给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进行拆迁与补偿工作,并对房屋拆迁工作进行监督承担其带来的法律后果。

这也就是说不管对方以什么借口,如何隐藏自己的身份,我们只需要寻找具有拆迁权限的主体即可,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市县ZF才有权限拆迁并且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拆迁造成的法律后果。

我们可以做什么?

不管什么形式的强拆行为,只有罪证才能让其伏法,毕竟我认为的口说无凭不能让人信服,所以拆迁户一定要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因为事发的突然性拆迁户失去了收集证据的时间,这种情况下只能马上寻找律师介入尽快维权。

拆迁过程中其实最怕的就是拆迁户无动于衷,或者通过其他不正确的途径维权,最终导致错过了救济时效期,最后案件都不能起死回生,这是拆迁户操作问题不得不承认的一个致命弱点。

不管是谁拆的、什么手段拆掉的,只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对方不仅要赔偿因违法拆迁带来的损失,还要承担因违法拆迁带来的法律责任,此时的维权主动权掌握在拆迁户手中,你维不维权法律就在这里,损失的是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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