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拆迁,出现纠纷的几率比较大,因为农村房屋情况复杂,加上拆迁方的执行程序不规范,导致农村拆迁出现纠纷的比例要高于城市拆迁,通过我们维权发现,农村只要涉及拆迁都不会让百姓满意,今天我们拆迁律师,总结了一些拆迁中的注意事项,可以让即将拆迁的百姓提前了解。
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俗话说“钱财乃身外之物”,我们享受物质带来的满足感的前提,是拥有一个好的身体,所以在拆迁纠纷中,拆迁户首先要做的,是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不管发生什么突发事件,我们都应当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连自己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护,何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签完的协议最好要公证
协议是拆迁户最后的屏障,能不能拿到补偿的关键,也有协议的因素,签订的协议拆迁户应当留有一份,并且协议中规定的内容明确详细盖有公章,这些都没有问题后,那么就是协议的公证问题,没有经过公证的协议是不具备效力的。
言多必失 不懂的少说
拆迁户认为,每次和对方的接触,就是传达自己信号最好的时机,所以,每次和拆迁方接触,就迫不急地把能说的不能说的全部说了,生怕不说出来会影响自己的补偿,其实恰恰相反,拆迁方正是通过这种试探性接触,套路出了拆迁户的底线。
和房屋有关的证件要保存好
拆迁来临,拆迁户第一时间需要做的,就是将房屋、土地的相关证件收集保存,这里需要记住,不管拆迁方以什么理由要求上交证件原件的,都应当拒绝,因为在我们维权的很多案件中发现,拆迁方将证件收回后,再告知拆迁户没有证件导致纠纷的发生。
要和正确的对象签订补偿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市县ZF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征拆与补偿工作,也就意味着,只有市县ZF才有权利征地拆迁,拆迁户签订协议的对象,自然也是和市县ZF 为名的,如果发现协议的主体是村委会、拆迁办或者其他组织的具有一定风险。
口头承诺不能信
因为征地拆迁的复杂性,涉及到的资金较大,如此重大的事情经过纸质约定还有纠纷的发生,更何况口头承诺呢,谁又能证明拆迁方曾经给你承诺过呢,如果无法证明拆迁方承诺过,拆迁户就要吃哑巴亏。
协议签订时要瞪大眼睛
签订协议应当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完整,重要的条款是否明确,首先空白协议应当拒绝签字,因为这样的协议签订后对拆迁户的危害很大,其次如果重要条款不明确的,含糊不清的,应当拒绝签字,签订协议的前提是补偿合理,协议内容完整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