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农村集体土地,还是城市国有土地拆迁,依照法律规定,作出拆迁决定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张贴拆迁公告,公告内容就是告知拆迁户们,自己的家即将被拆迁,并且明确了安置补偿方式,如果有异议的救济方法和期限。
因此,拆迁户获得拆迁消息的来源,主要是拆迁公告。需要注意的是,拆迁方发布拆迁公告,并非只张贴纸质公告,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很多拆迁户并不一定能看到纸质的公告,所以拆迁方会在互联网中发布公告,例如电视、相关网站、电台等。
就现在的拆迁来说,不管是因为什么项目拆迁的,一般情况下,除了最基础的纸质公告,还有一些互联网中发布的相关公告,主要存在于ZF网站、公众号等。
拆迁公告内容属于拆迁方主动公开的范围,所以,一旦决定作出的就应当主动公开,而并非被要求后再公开。
当双方对补偿协议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将依照法律规定,按照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是为了保障拆迁项目不被搁置,同时维护拆迁户的权益。
作出的补偿决定同样需要送达告知,并且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公告内容,补偿决定中主要了包括拆迁户的补偿额度、补偿方式、产权置换的面积、地点、搬迁费、临时过渡费等,同时要明确写明为何会作出补偿决定,并注明作出的原因、理由、依据,告知拆迁户对决定不服享有的救济方式和救济期限。
拆迁户如何判断拆迁方的行为是否合法的,其实很简单,我们依照法律判断对方的拆迁行为是否是以公共利益需要进行的,再者对拆迁户的安置补偿是否合理,第三有没有充分尊重百姓意见,如果对拆迁户补偿不合理,或没有尊重百姓意见,通过逼迫方式要求签字,只需一条就可以证明对方拆迁行为不合法。
拆迁律师提醒,拆迁过程中如同大坝溃堤,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补救,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如果不及时处理,那么一点小问题就导致了大坝决口,到那时再想补救已经不可能,所以出现问题及时通过合法途径应对很重要。
拆迁户不满意安置补偿的,依照法律规定,在受到补偿决定日起60日内可以提起复议程序,也可以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程序,不管想要通过哪种方式解决拆迁问题,都应当注意时间节点,切不可因为自己的不懂导致错失维权期限,法律更不会因为你的不懂就会特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