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在讲,拆迁过程不会一帆风顺,或多或少的都会遇到问题,不管遇到什么问题,原因都离不开补偿,可以这么说,这些问题的出现就是因为补偿导致的。
因为拆迁方常年工作在拆迁当中,所以对拆迁的方方面面非常了解,并且掌握了不同拆迁户的心理情况,因此,他们为每一位不同的拆迁户制定了不同的压低补偿的方案。
面对较低的补偿,不公平的对待方式,像小白一样的拆迁户应当如何应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们每天都在讲,遇到问题后的解决途径,房屋拆迁问题,只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可以解决,为什么有的人偏要通过其他非合法有效途径解决呢。
拆迁补偿问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解决吗?补偿问题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解决,如果拆迁户想要通过复议程序解决问题,需要向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当然,在提交复议申请的同时,应当附加一些证据,以证明自己房屋的补偿较低,也就是通过自己掌握的证据推翻机关的结论,达到最终的复议目的。
补偿不满意可以申请复议解决吗?答案是可以的,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换句话说,拆迁户认为机关作出的决定、行为不恰当,违反法律规定或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机关提起复议申请,复议的目的就是告知机关行为不妥当,要求对方重新审查作出最后决定的过程。
说到这里还有拆迁户不明白复议到底是什么,可以把复议理解成纠错,当A答出1+1=3时,B告知A的答案错误,要求A重新审查考虑后作出结果的一个过程。
当然,并不代表申请行政复议后,拆迁户就可以得到满意的补偿,很多时候我们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满意,此时我们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对复议结果不满意的,只有提起行政诉讼才是唯一的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