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对补偿不能达成一致,是目前拆迁中最大的障碍,出现纠纷后双方一般会维持一段冷战期间,冷战结束后就是拆迁方按照自己的意思直接拆除百姓的房屋,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对安置补偿没有达成一致,补偿问题没有落实的情况下,拆迁方就将拆迁户房屋拆除的肯定是违法行为。
即便是拆迁方没有进行违法强拆,一直和拆迁户持续冷战,这对拆迁户来说绝对不是一件有利的事情。
在双方对补偿不能达成一致时,作为弱势群体的拆迁户应该如何应对呢,此时的双方都会暗地里做什么工作呢,建议大家阅读了解。
拆迁方在做的工作
依法作出《补偿决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双方对补偿不能达成一致的,拆迁方将报请作出拆迁决定的市县ZF依照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补偿决定》的用意是告诉拆迁户,安置补偿就是这个标准,如果有异议的要提出异议,没有异议的要尽快签字,拆迁户必须认真对待《补偿决定》,有异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起异议。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户收到补偿决定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起复议,没有提起诉讼又拒绝搬迁的,拆迁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ZF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一直持续冷战对拆迁户没有任何好处,特别是拆迁方作出补偿决定后,他们恨不得拆迁户一直冷战,因为冷战到最后拆迁户的房屋就会被合法强拆掉。
拆迁户需要做的工作
取证收集证据
拆迁户对补偿不满意的,要立刻收集看到的、听到的证据,例如拆迁公告、安置补偿方案、房产证件、房屋以及内部财物的全面取证等等。
不满意及时提起救济程序
特别是对补偿方案、评估报告这类直接决定补偿多少的环节,如果不满意的,要立刻申请听证或者申请复核,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提起有效救济,即便是自己再不满意也会被认为没有任何异议,需要拆迁户知晓。
咨询专业人士
征地拆迁程序复杂,拆迁户是无法短时间搞清楚来龙去脉,所以出现问题应当及时地咨询拆迁律师,获取维权方案。
提起法律救济
一般情况下,拆迁户对作出的决定不满意的,都应当在60天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切记,错过之后将无法再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