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拆迁户们可以理解这些信息是某些机关部门,在履行法定职责时的过程,通过文字等方式将这些履责的过程记录下来,以便有问题时进行审查。
也就是说拆迁方通过将自己的拆迁过程记录下来,把一些应该公示的文件公示给拆迁户,以证明自身的合法性。
拆迁方应该主动公开哪些信息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下是拆迁方必须公开的内容:
市县ZF: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与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乡镇ZF: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的使用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以及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在我们办理的拆迁案件中,申请的信息公开一般会有GWY或者省级ZF批准用地的文件等。
市县ZF用地上报的一书四方案,获得审批后的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等。
这些都是拆迁方应当主动公示的内容,该主动公开的内容没有主动公开的,拆迁户就要通过申请信息公开获得,以辨别拆迁方的行为是否合法。
拆迁户为何要申请信息公开?
信息主动公开是为了保障拆迁户的知情权,为了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如果出现不公开或者违法行为,申请这些内容就是后续维权的有力证据,也就是说这些内容是证明拆迁方是否合法的存在。
申请公开后不答复或者搪塞怎么办
拆迁户已经申请了信息公开,在条例规定的时间内机关没有答复,或者答复的内容与其不相关的又或者直接拒绝公开的,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通过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解决,以得到我们想要的信息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拆迁户可以自己申请信息公开吗
虽然我们说申请信息公开,看似简单只是一句话的事情,但在实际的过程中还是非常复杂的,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申请,或者申请的内容和拆迁没有关系,又或者申请时没有做好取证工作,机关表示没有收到申请。
这些都是拆迁户要面临的问题,所以,申请非常简单,但要申请哪些内容拆迁户并非了解,此时我们建议拆迁户应当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