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户来说,自己的房屋拆迁后拿不到合理的补偿,迟迟住不进安置房屋是最闹心的事情,特别是回迁房屋,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要等好几年才能住进回迁房,这期间还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资金断裂导致回迁房变成烂尾楼,又或者回迁房屋的质量非常差,这要比拿不到合理补偿更让人闹心。
我们拆迁律师经常告诫广大的拆迁户朋友,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拆迁,无论选择产权置换还是货币补偿,一定要记住法律规定的拆迁基本原则“先补偿后搬迁”,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权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解读如下,双方签订补偿协议后,拆迁方没有向拆迁户支付安置补偿费用的,不能对房屋有拆迁行为,只有支付了补偿后才能进行拆迁工作,并且明确说明说明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市县ZF依法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后,拆迁户应当在协议规定的时间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工作,任何人和单位都不能通过暴力、威胁、违反法律规定的断水断电的手段迫使拆迁户搬迁。
签完协议后,一直住不进回迁房怎么办
拆迁户签完补偿协议,拆迁方一直没有交付回迁房屋的,拆迁户可以持协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方履行协议义务并支付赔偿。
已签完的补偿协议双方都不能反悔,如果没有其他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况下,双方必须遵守协议约定,各自履行协议义务,不管是哪一方出现违约情
所以此时签订的协议有没有问题就凸显出重要性,如果所签订的协议双方已经签字盖章并且人手一份,协议内容完整并且规定了违约后的责任承担的,那么此时提起法律救济对我们非常有利的。
此时拆迁户一定要认清形势,拆迁方出现违约情况,不能按照协议约定交付回迁房屋的,这绝对不是一件小事情,我们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且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