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信阳市国土城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信政办〔2017〕5号
浉河、平桥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及时研究解决市中心城区国土管理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建立信阳市国土城建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市长为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市中级法院、检察院、监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审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房产管理中心等单位及中心城区各辖区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席会议议题收集、会务、会议纪要起草、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
二、工作职能
(一)学习贯彻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和城市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和决策部署。
(二)研究和协调解决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涉及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
(三)协调各成员单位在国土城建工作中的分工协作等问题。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由辖区政府、相关部门书面提请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
(二)由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原则上各单位提请事宜都要提前召开会议进行协调。
(三)由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会议并做好会务准备。
(四)与会人员听取提请事项单位汇报,开展会议讨论;由召集人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四、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第一召集人或由第一召集人委托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固定参加会议,根据需要可通知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各成员单位原则上由主要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主要负责人不能参加会议的,指派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并确保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请或有重大、紧急事项时,可临时召开会议。
(三)联席会议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会议议定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对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结果报市政府。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