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7〕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全国文明城市和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创建步伐,现就下达2017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
(一)目标任务
1.实施综合整治工程。全市整治老旧小区236个、面积500万平方米,其中:清江浦区120个、220万平方米,淮安区、淮阴区各20个、30万平方米,洪泽区9个、70万平方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30万平方米,盱眙县36个、65万平方米,金湖县7个、30万平方米,涟水县18个、25万平方米。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见》(淮政发〔2013〕1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老旧小区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15〕63号)文件要求,通过政府奖补方式实施老小区基本物业服务,实现老小区基本物业服务全覆盖。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确定具体整治项目,征求业主意见,确定整治内容,确定设计单位。
二季度:完成整治方案设计和公示、建设工程招投标,70%整治项目开工建设。
三季度:整治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并完成整治任务的80%。
四季度:完成整治目标任务,并通过考核验收。
(三)资金安排
1.老旧小区整治工程总投资1.9亿元,其中:各县区财政筹集1.48亿元,专营单位筹集0.42亿元。具体为:清江浦区财政筹集6000万元,淮安区、淮阴区财政各筹集1100万元,洪泽区财政筹集2000万元,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筹集400万元,盱眙县财政筹集1100万元,金湖县财政筹集1600万元,涟水县财政筹集1500万元;淮安供电公司筹集1500万元,淮安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各筹集500万元,淮安联通公司、江苏有线淮安公司各筹集400万元,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公司各筹集450万元。
2.老旧小区实施基本物业服务奖补资金由各县区财政筹集。
3.从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补助资金中提取30%用于老旧小区整治,由市城管局会同市住建局根据年度老旧小区改造投资额确定各县区补助资金数额。
4.市财政局负责安排700万元专项资金,对完成情况较好的区予以奖补。
(四)责任分工
1.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为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整治经费筹集、方案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和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
2.市住建局负责编制年度老旧小区整治计划,负责整治工作指导、督查、考核验收;市城管局负责指导拆除违法建筑等相关工作;市规划局负责补建建筑物规划审批,无偿提供整治项目所需的相关电子数据图;市公安局负责指导技防设施建设,将视频接入公安机关视频图像平台;市体育局负责老旧小区健身器材新建、更新;市消防支队负责指导消防设施建设。
3.市经信委负责制定老旧小区通信、有线电视线路整治方案,并牵头组织市供电、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等专营单位进行老旧小区线路整治;供电、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供水、供气等专营单位负责各自管线整治。
二、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建设
(一)目标任务
清江浦区、淮阴区、淮安区各建设1个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并通过省级验收。
(二)序时进度
一季度:确定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
二季度:完成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规划建设方案,并开工建设。
三季度:完成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70%建设任务。
四季度: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交付使用,并通过省级验收。
(三)资金来源
1.清江浦区、淮阴区、淮安区财政各筹集400万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的所在小区适老化环境设施建设资金可从老旧小区整治资金中列支(不含加装电梯等建设资金)。
2.省级奖补资金。
(四)责任分工
1.清江浦区、淮阴区、淮安区政府为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建设经费筹集、示范项目选点、方案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和日常管理。
2.市住建局负责指导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的规划建设和小区适老化环境设施建设,负责会同市财政局、民政局向上争取年度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建设省级奖补资金;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选点、四个中心(居家养老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护理中心)项目规划建设与日常管理。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区在4月15日前将年度老旧小区整治项目报市住建局;清江浦区、淮阴区、淮安区在4月15日前将年度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报市住建局、民政局。
2.以往老旧小区整治、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建设投资计划与本通知有差异的,按本通知执行。
3.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所在小区应当列入本年度老旧小区整治项目;列入近三年棚户区改造或其他征收项目的老旧小区不得列入本年度老旧小区整治项目。
4.老旧小区整治应当与本年度建筑节能改造目标、控源截污工程相衔接,因实施控源截污工程而造成老旧小区整治工期延误的,不受规定序时进度约束。
5.老旧小区整治及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市权范围内的各项规费,有关部门予以免收。
附件1.2017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表
2.2017年度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任务表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7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表
序号 |
县区(单位) |
任务数 |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
投资金额 (万元) |
1 |
清江浦区 |
120 |
220 |
6000 |
2 |
淮安区 |
20 |
30 |
1100 |
3 |
淮阴区 |
20 |
30 |
1100 |
4 |
洪泽区 |
9 |
70 |
2000 |
5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
6 |
30 |
400 |
6 |
盱眙县 |
36 |
65 |
1100 |
7 |
金湖县 |
7 |
30 |
1600 |
8 |
涟水县 |
18 |
25 |
1500 |
9 |
淮安供电公司 |
|
|
1500 |
10 |
淮安电信公司 |
|
|
500 |
11 |
淮安移动公司 |
|
|
500 |
12 |
淮安联通公司 |
|
|
400 |
13 |
江苏有线淮安公司 |
|
|
400 |
14 |
市自来水公司 |
|
|
450 |
15 |
市燃气公司 |
|
|
450 |
合 计 |
236 |
500 |
19000 |
附件2
2017年度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示范项目任务表
序号 |
县区 |
项目数(个) |
投资额(万元) |
备注 |
1 |
清江浦区 |
1 |
400 |
投资额不含项目适老化环境改造及加装电梯费用 |
2 |
淮阴区 |
1 |
400 |
3 |
淮安区 |
1 |
400 |
合计 |
3 |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