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5〕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省委巡视组关于全面推行网上公开交易的整改工作要求,为规范我市土地出让行为,完善土地市场运行机制,落实省委推广的扬州土地“阳光出让”模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5年3月起,市区正式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2015年底前,各县完成网上交易系统的建设、试运行及验收等相关工作。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操作。严格遵守《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规范网上交易行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防止发生交易纠纷,切实维护交易环境,促进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健康有序发展。
(二)“净地”出让。严格实行“净地”出让制度。实行网上交易地块应权利清晰,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地块范围、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信息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应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江苏土地市场网、淮安市国土资源网及淮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要公开竞买相关操作流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争议调处办法等信息,并作为参与竞买的前置要约条件。
(四)规范运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人信息应严格保密。竞买人竞买资格原则上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买人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取得身份认证后参与竞买,并对其提供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交易参与各方应确保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保密。网上交易全过程封闭运行,竞买人的竞买报名、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价活动通过互联网自主完成,实现竞买人信息隔离与保密,避免人为干预,预防围标、串标等行为发生。
三、组织领导
市、县国土资源局作为网上交易工作的牵头单位,要积极会同经信、财政、规划、公安(网安)、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共同责任机制,共同推进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工作。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