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如东县栟茶镇总体规划(2016-2030)的批复
省政府关于如东县栟茶镇
总体规划(2016-2030)的批复
(苏政复〔2018〕14号)
如东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批准〈如东县栟茶镇总体规划(2016-2030)〉的请示》(东政示〔2017〕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如东县栟茶镇总体规划(2016-2030)》。你县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统筹做好栟茶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积极发展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努力把栟茶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生活舒适、社会和谐的历史文化名镇。
二、合理控制城镇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镇区规划人口规模3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3.99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镇区规划人口规模3.9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4.97平方公里以内。
三、优化镇区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完善路网结构,优化交通组织。加快推进镇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绿地建设,改善镇区环境,突出历史文化名镇特色,塑造传统与现代风貌相融合的城镇景观。
四、强化村庄规划建设。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优化村庄布局,协调推进村庄居民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乡村风貌特色,促进特色旅游业等适宜产业发展。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制定完善并细化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重点保护历史镇区的整体空间环境、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环境要素,保护历史河道、传统街巷、沿街沿河界面的特色风貌,控制新建建筑体量、高度和色彩。严格按照规划要求保护历史文化遗存,保持并延续古镇的传统格局与风貌特色。
六、严格规划实施管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是栟茶镇规划、建设、管理和历史文化保护的法定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要在栟茶镇总体规划指导下,抓紧制定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依法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合理确定分期建设的目标、内容和重点,对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引导全镇有序建设、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