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关于港闸区唐闸单元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规划局:
	  你局2016年7月1日《关于调整港闸区唐闸单元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通规发〔2016〕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唐闸单元A-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调整后的唐闸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用地指标等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本次调整后的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对该规划进行调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报批。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