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泰州市市区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和装饰装潢补偿部分标准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泰州市市区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和装饰装潢补偿标准》(泰政规〔2014〕14号)有关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和装饰装潢补偿部分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附件1中,非住宅房屋重置价格说明表和工业及仓储用房重置价格说明表调整为:
二、非住宅房屋(除工业及仓储用房)重置价格
单位:元/平方米
结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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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砼
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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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砼
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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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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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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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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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四等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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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木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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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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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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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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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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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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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置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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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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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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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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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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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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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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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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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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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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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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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业及仓储用房重置价格
单位:元/平方米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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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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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装修及设备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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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置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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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混结构
(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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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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檐高3.8米,多层钢砼架承重,钢砼基础,实砌墙围护,现浇楼面,柱网较大(6米×6米),水泥楼面,钢门窗,水电卫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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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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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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檐高3.8米,钢砼框架承重(或半框架),钢砼基础,实砌墙围护,柱网较小,水泥楼面,钢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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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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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混结构
(排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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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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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砼柱,檐高6米,钢砼屋架或钢屋架,跨度>15米,有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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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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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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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砼柱,檐高4.5米,钢砼屋架或钢屋架,跨度>15米,无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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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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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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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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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砼基础,檐高6米,钢柱,钢梁,有行车,彩钢板墙面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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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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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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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砼基础,檐高4.5米,钢柱,钢梁,单跨,无行车,彩钢板墙面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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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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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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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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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柱,檐高5.5米,砼屋架或钢屋架,有行车,跨度9-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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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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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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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柱,檐高4.5米,砼屋架或钢屋架,无行车,跨度9-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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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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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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檐高4.2米,砖柱,实砌墙围护,跨度9米,木椽瓦,木屋架或钢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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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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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中,泰州市市区房屋征收装饰装潢及附着物补偿参考价格表中,将第8项备注中“15cm砼道路(同)”删除;将第38项外墙涂料单价从5元/平方米调整到10元/平方米;将第86项塑料扣板天棚单价从60元/平方米调整到70元/平方米;将第176至178项砖砌围墙标准从50、40、30元/平方米分别调整到120、90、60元/平方米。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驻泰各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