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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政府关于推进老城改造加快新城建设的意见

  市政府关于推进老城改造

  加快新城建设的意见

海陵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有效引导新老城区建设更好更快发展,不断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力和辐射力,现就推进老城改造、加快新城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规划引导

  1、强化老城规划控制。明确老城规划控制范围为,东至春晖路、西至江洲路、南至济川路、北至扬州路。在该区域内,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建设密度,新批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50米,历史城区的控高执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凤城河风景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新建建筑体量和退让距离,严禁占用公用绿地和公共空间,切实保护老城历史文化风貌。合理引导老城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城延伸、转移,置换出的土地原则上不作商住开发,继续用于发展公共事业,确保公共服务资源只增不减。健全完善老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防震减灾、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不断提升老城公共服务配套水平。

  2、优化新城规划布局。明确新城规划控制范围为,东至规划中的环城东路及春兰路,南至健康大道,西至长江大道,北至济川路。强化新城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对新城建设高度、密度、色彩、功能、天际线的规划管控。

  3、严格房地产项目审批。切实加强对房地产项目的规划、用地管理,凡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总体规划的一律不批,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律不批,未列入当年度土地上市计划的一律不批,开发项目零散布局、周边无配套设施的一律不批。合理控制土地上市规模和开发节奏,存量土地较多的地区暂缓安排上市计划,城郊乡镇原则上不再安排商住用地计划,专业市场、仓储物流、高档宾馆、城市综合体等项目不得捆绑安排住宅用地。强化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出入口节点的规划控制,严格按照规划和城市设计布局项目。

  二、推进老城改造

  4、坚持分类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别制定老旧小区、城中村(城郊村)、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方案,有序推进实施。成片老旧小区原则上不再大拆大建,着重通过改造出新,解决基础设施配套和功能不健全问题;集中连片的城中村(城郊村)做好整体风貌设计,主要通过因地制宜、一事一策的办法进行改造;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原则上原地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历史文化街区的传承保护按照“政府完善基础设施、居民自住改造提升”模式,控制大拆大建、拆旧建新,推行渐进式的有机更新和维修整治。

  5、改造提升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加强老城供水、供电、供气、雨污分流、网络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建设与改造,有序推进城市主干道两侧杆线入地。加强水质监测和供水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好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加快老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城市积水内涝和黑臭河道治理问题。加大农贸市场、公共厕所、生产生活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

  三、加快新城建设

  6、营造新城生态宜居环境。进一步拉开新城道路框架,建成主次干道比例均衡、路网密度合理的道路系统。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鼓励新建道路按照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开发建设。严格绿线、蓝线管制,精心打造新区绿化景观,加大公园、街头游园、生态廊道等规划建设力度,加强河湖水系保护、管理和连通,打造周山河、南官河、凤凰河生态休闲风光带,提升新城生态宜居品质。

  7、提升新城综合配套功能。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城集聚,合理布局新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以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设施。进一步完善现代商贸功能,适度发展综合商业设施,鼓励发展连锁商业便利店、邻里中心等便民服务设施。切实加快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把新城打造成为优质教育资源的集聚区、优质卫生资源和社区商业的示范区。

  四、优化完善交通

  8、优化完善区域交通格局。围绕全面形成“两纵两横”高速公路网目标,加快推进泰镇高速、京沪高速江广段、阜兴泰高速等高速公路建设。抓紧对接泰锡宜城际、苏中高铁等轨道交通建设,尽快完成规划研究,超前预留城市通道和发展空间。

  9、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推进东风路、永定路等道路的快速化改造工作,实施梗阻接通工程,改造升级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道路,加快形成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后街背巷相互连接贯通的城市道路体系。推进畅通工程建设,加快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加快城市道路慢行系统和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对道路建设实行“规划红线、断面形式、地下管线布局、路面设施、景观绿化建设、建设程序”统一标准,加强建设管控,提高工程质量。

  五、强化组织保障

  10、进一步理顺城建体制机制。老城改造由市负责规划管理,海陵区具体组织实施;市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由市负责实施。加强房屋征收组织管理,推行属地包干制,市级项目由区负责具体实施,市组织评估审核,制定包干方案,落实征收资金,并对区进行考核奖励。加强安置补偿的成本控制,确保补偿标准保持在合理水平;规范财政资金和融资平台管理,合理安排城建资金支出计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新城建设要建立责权利相统一、高效运转的组织指挥机构,重点推进周山河街区的开发建设。要提高土地运作水平,用新城土地收益弥补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老城改造的支出。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2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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