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新期盼,以及与前三轮农村实事相衔接,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至2015年,组织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兴办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教育培训、农村卫生健康、农村交通出行、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文化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农村脱贫奔小康8件实事。
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从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做起,切实解决农民群众饮水、教育、医疗、出行、环境、文化、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实践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行动,是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的重大任务,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举措。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把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带着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带着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这项关系全局和长远的民生工程办实办好,让广大农民更多、更公平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兴办农村实事工程,要以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为主,各市(区)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农村实事工程的投入。要创新工作举措,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办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的同时,不增加乡村债务,不增加农民负担。农村实事工程项目要突出重点,向经济薄弱乡(镇)村倾斜,促进区域共同发展。
各市(区)要建立健全农村实事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统筹协调实事项目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要制定规划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机制,落实政策措施,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服务指导,严格项目管理,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农村实事工程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对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进展和完成情况,各市(区)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市政府将加强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对市(区)的工作目标考评。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9日
泰州市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实施方案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区域供水一体化及饮水安全达标率、区域供水覆盖率、农村水厂合格率等指标要求,力争经过3-5年努力,解决102.72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2013年计划完成19.48万人饮水安全建设任务。
二、推进措施
1.加强水源地保护建设。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建立饮用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2.加强供水工程建设。围绕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督促各地加大区域供水实施力度,努力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
3.加强镇村管网工程建设。按照城乡供水统筹发展要求,合理规划镇村管网布局。区域供水管网通达的地方,要及时开展镇村管网工程建设。
三、保障措施
1.实行政府负责。各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早日喝上干净、卫生的饮用水。
2.严格规划管理。以市(区)为单位,结合当地实际,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水利、住建等部门组织编制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规划。要统筹区域供水工程协调推进,统筹考虑供水管网布局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布局的相互衔接。工程实施规划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3.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机制,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4.强化运行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工程供水水源、供水水质、供水水价监督管理。农民饮水安全工程政府投资建设所形成的固有资产部分,其所有权不得拍卖、转让,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确立经营管理机构。
5.经费安排。各市(区)要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资金投入,同时要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拓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融资渠道,切实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供资金保障。
农村教育培训工程
一、农业技术培训
(一)目标任务
1.农业专项技术培训。每年培训10万人次以上,培训以村为单位,每村不少于50人,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通过培训,加快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推广应用,提高新技术应用覆盖面。
2.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除培训省级任务4650人以外,各市(区)按照年递增6%的持证农业劳动力比例确定培训任务。通过培训,提高农业专业化生产和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培养一批农业生产经营者。
3.农民创业培训。每年培训3000人,其中农业信息技能培训1800人。通过培训,提高农民创业能力,培养农民创业致富带头人。
4.农机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2000人,通过培训,着力提高机手对农机具的操作技能,努力推动新型农机具的推广应用。
(二)推进措施
1.及时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各市(区)要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及围绕农业基本现代化相关指标要求,自行制定的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地方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到位。
2.加强能力和资源建设。加强农民培训师资队伍能力建设,同时面向多种对象层次、多种学习领域、多种媒体形式以及多种传播途径,切实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及时将新政策、新品种、新技术、新信息转化成优质教学资源,满足培训的实际需求。
3.积极组织实施培训。组织精干力量,按序时进度分类培训。对在乡务农劳动力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对农业专业化生产和服务人员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对具有一定产业基础、文化程度、创业愿望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对农机手和农机经纪人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培训。
4.强化培训督促检查。根据培训计划,省、市对各地培训工作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通过年中督查、年终检查等方式,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5.注重典型宣传引导。注重培训工作中各类典型的培植,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农民培训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引导更多的群众主动参与。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农民培训工程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大工作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努力形成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良好的工作局面。
2.规范项目管理。按照培训工作总体要求,逐步提高项目实施管理的规范化程度,重点完善绩效评价管理、网络系统监管、总结检查验收等相关制度。
3.强化资金保障。各市(区)要积极落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地方任务培训资金,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二、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一)目标任务
每年完成1500名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任务。
(二)推进措施
1.开展创业辅导培训。依托中小企业培训基地开展针对初创小微企业、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创业辅导培训,开展针对小企业创业基地、特色产业园区运营管理人员的创业辅导人员培训。计划全市每年开展各类创业辅导培训200人次。
2.举办中小(乡镇)企业主管理研修班。对中小(乡镇)企业中层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聘请实战型专家系统提升中小(乡镇)企业经营管理、政策运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从而增强中小(乡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转型升级水平。
3.开展经营管理人员高端培训。举办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班、高级研修班和高级营销总监、高级财务总监、高层管理总裁班,组织开展体验式培训等活动。
4.开展各类管理、技能培训。依托社会化中介机构开展税务、财务、法律、营销、工商贸企业安全标准化、“能力、动力、效率、协力”百分百等培训活动。计划全市每年培训400人次。
5.举办各类讲座、沙龙、大讲堂等。开展转型升级讲座、中小企业主沙龙、企业家沙龙、竞争力大讲堂、“抓转型,促升级”名家讲坛等培训活动。计划全市每年培训680人次。
(三)保障措施
1.完善培训组织体系。各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特色产业园区、小企业创业基地要安排专人负责培训工作。
2.多渠道筹措培训资金。充分利用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中小(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基本形成讲座、讲堂类短期培训以财政资助为主,中、长期培训给予适当财政补助,高端、学历培训以企业自费为主的资金筹措渠道。
三、对获得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证书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奖补
(一)目标任务
按照“城乡统筹、普惠均等、量质并重”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对获证奖补对象“应补尽补”,逐步提高农村劳动力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比例,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推动实现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和体面就业。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3万人。
(二)推进措施
1.完善政策措施。完善普惠性补贴政策,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职业能力转换的需求, 5年内可以享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奖补政策各一次,形成初中高有机衔接的职业培训补贴机制,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参加技能培训、获得更多更高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2.优化管理服务。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窗口受理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标准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依托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库,对享受奖补政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3.加强政策宣传。充分依托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获证奖补政策,让广大农民了解政策内容,知晓申报程序,主动享受政策。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获证奖补资金项目日常管理、组织培训和鉴定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预算安排、拨付和使用管理与监督,推动获证奖补政策有效落实。
2.加大考核监督。将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纳入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和就业考核目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实施绩效考评,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农村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一)目标任务
培训农村退役士兵3000人,每年各培训1000人。通过教育培训,使大多数退役士兵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推进措施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就业为目的,本着“愿训尽训、免费培训、自选专业、推荐就业”的原则,建立完善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加大宣传和动员力度,严密组织农村退役士兵报名参训。依托省民政厅挂牌和确定的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市技师学院、省农牧科技职业学院等院校开展中、高级培训,依托各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短期培训。建立指纹考勤系统,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开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网,探索开展“订单式”定向培训,筹建退役士兵创业孵化基地,加强就业指导,搞好就业服务。不定期牵头组织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委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强化监督考评,严格规范运作。
(三)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由各级民政部门牵头,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委和军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及时妥善解决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由各级政府共同承担。各级、各有关部门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就业服务等所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审核安排。
农村卫生健康工程
一、农民健康工程
(一)目标任务
1.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水平。到2015年,以市(区)为单位,新农合人口参合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全市人均最低筹资提高到4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360元;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参合人员。2013年,全市人均最低筹资提高到3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280元,其中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不低于300元;选择高港区、靖江市开展大病保险试点。
2.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到2015年,全市乡镇卫生院按照省定标准建成率达95%以上,村卫生室全面达到省定建设标准,全市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达标率达60%以上。2013年,全市乡镇卫生院按照省定标准建成率达80%以上。
3.强化农村儿童预防接种服务。农村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到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数字化接种门诊覆盖率达60%以上。2013年,数字化接种门诊覆盖率达到30%。
4.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施补助。对符合政策的农村孕产妇分娩实施补助,每人补助不低于500元。为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2013年为不少于10327名农村孕产妇分娩实施补助,为不少于12357名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
(二)推进措施
1.在新农合方面,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新农合筹资动态增长机制。建立以政府补助为主、农民个人适当缴费相结合的筹资动态增长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对新农合的补助一般不低于筹资总额的80%。二是优化新农合补偿方案。全面推行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将村卫生室全面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以市为单位统一转外就医补偿政策。三是落实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惠民政策。全面开展肺癌、终末期肾病等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大病保险工作,加强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政策衔接,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
2.在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方面,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摸底调研。对全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装备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二是出台实施方案。根据“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各市(区)制定出台2013-2015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装备实施方案。三是加强督导考核。各地将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装备列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对各市(区)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3.在预防接种方面,着重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预防接种基础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推进预防接种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通过改善服务环境、延长服务时间、完善免疫服务形式、增加服务频次等措施,提高预防接种工作效率。二是认真落实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适时开展强化免疫和应急免疫,控制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疫情,保持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和高度敏感,进一步降低发病率,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4.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农村妇女补服叶酸项目方面,着重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增强项目服务能力。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人员配备,改善服务条件。建立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对项目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促进项目管理规范。建立逐级督导和质量控制制度,定期开展项目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全面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强化项目绩效考核,增强项目实施效果。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区)要统筹组织,全面推进。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加大投入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逐年增加卫生事业投入,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将新农合人均补助、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经费、预防接种经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农村妇女补服叶酸项目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照规划目标分步实施。各市(区)财政要按照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元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预防接种等工作所需经费。多渠道筹措经费,落实数字化接种门诊建设经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的经费补助,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中列支。
3.严格项目管理。农民卫生健康工程各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建立和完善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建立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加强项目督查和审计,促进工作有效落实。
二、全面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一)目标任务
为全市所有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提供19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2013年实现国家项目县全覆盖。对全市15465对农村夫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14年、2015年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健全市、市(区)、乡(镇)三级质控体系,全市质控体系达标率达100%。
(二)推进措施
一是广泛开展优生知识宣传,提高知识知晓率,提高群众自主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将全市6个市(区)全部纳入国家项目县,争取中央、省补助经费支持。三是提供规范化的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提升项目质量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规范运行。依托覆盖城乡的“世代服务”体系,建立规范流程,完善“八统一”的运作机制。二是强化质量管理。建立三级质控体系,形成严谨有序、运转高效、层级清晰、风险受控的质控机制。三是强化督导评估。市人口计生委以项目质量、目标人群覆盖等为重点,加强工作督导,建立评估机制,规范化开展工作评估。
农村交通出行工程
一、农村公路提档升级
(一)目标任务
对农村公路进行提档升级,3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900公里,桥梁500座。2013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00公里、桥梁180座。
(二)推进措施
1.加强计划管理。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规划项目库组织编制建设建议计划,优先安排镇村公交道路与桥梁项目。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8月份完成下年度建议计划编制并同时完成施工图设计,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审定,由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下达建设计划。
2.规范建设管理。
(1)强化前期管理。编制计划同步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作为计划上报的必要依据。严格招投标制度,中标队伍必须具备公路施工、养护施工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严格开工报告制度,工程项目经批准后方能开工。
(2)加强质量监督。实行工程受监制度,三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和中修以上桥梁项目监督覆盖面要达到100%。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质量检查方案,强化过程监管。
(3)严格验收制度。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组织交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申请验收,合格后拨付省补资金。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已建立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建设工作以及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目标任务分解、技术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
2.强化资金保障。各市(区)政府是提档升级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国办发〔2011〕22号文件“坚持政府主导,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解决普通公路投入问题”的要求,加大对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财政性资金投入。各市(区)政府应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建设计划,积极筹措资金,负责县道(桥梁)资金筹措、明确乡村道(桥梁)市(区)和乡(镇)筹资比例,结合省级补助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农村公路提档升级。
3.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府每年将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纳入与各市(区)政府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进行考核。
各市(区)政府须将其提档升级工程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与各乡镇政府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加强政府监督考核。
二、农村小型桥梁建设
(一)目标任务
2013年,全市共兴建省级农桥(以下简称农桥)656座,其中:市本级120座,兴化市354座,靖江市76座,泰兴市106座。2014年、2015年按省下达目标任务完成。
(二)推进措施
1.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省级农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省级农桥项目报省备案审核(批)工作流程》,推进农桥建设规范化管理。
2.加强监督检查。试行农桥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即采取购买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形式,组织实施农桥完工项目验收工作。
3.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开发的“江苏省省级农桥建设项目管理软件”,推进农桥信息化建设。
4.加强进度管理。实行农桥建设进度定期报告制度,每年4月至6月及9月至12月为农桥建设进度报告月,进一步加强农桥建设进度管理。
(三)保障措施
农桥建设项目由各级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水利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项目建设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与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农桥建设项目的地址选定、计划上报、组织实施、招标投标、监理监管、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2013年,全市共投入1.06亿元资金用于农桥建设,在省级补助8.5万元/座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应足额落实到位。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增加工程投入。乡镇财政所按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要求,对农桥建设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农桥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确保资金安全。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一、村庄环境整治
(一)目标任务
2013年,全市完成3805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达70%,其中,靖江、海陵、高港、医药高新区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到2015年,全面完成全市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创建228个省级绿化示范村,其中:2013-2015年分别创建68个、80个和80个。
(二)推进措施
规划布点村庄通过“六整治、六提升”措施,即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达到“康居乡村”标准。非规划布点村庄通过“三整治、一保障”措施,即通过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达到“环境整洁村”标准,普遍改善环境面貌,使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良、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公共服务更加配套。
(三)保障措施
1.实施目标管理。市政府与各市(区)、医药高新区按年度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任务。把村庄环境整治作为市(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市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将各类涉农项目资源向列入整治计划的村庄聚焦,有效加强资源整合,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3.加强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基层干部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技术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庄实地进行技术指导,大力开展科技、规划、技术下乡,建立技术帮扶机制。
4.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维护与长效管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5.经费安排。各市(区)、医药高新区按照上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安排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同时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动员社会力量捐资捐建、村集体负担和农民群众投工投劳等多渠道筹措。2013年全市村庄环境整治总投入约6亿元。
二、农村河道疏浚整治
(一)目标任务
继续疏浚整治县乡农村河道和村庄河塘,到2015年底,实现全部疏浚一遍目标。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河道管护常态化、制度化。2013年计划疏浚整治县乡河道75条194公里,土方285万方; 疏浚整治村庄河道1514条,土方425万方。
(二)推进措施
县乡级河道疏浚工程,通过沟通水系、疏浚整治、整治岸坡、维修改造小型水工建筑物等,提高河道行洪排涝能力,解决县乡级河道功能衰减和水环境恶化等问题,治理一片、见效一片。村庄河塘整治工程,结合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对群众居住相对集中、淤积污染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和农民健康生活的村庄河塘进行清淤治理,通过疏浚河塘、整治岸坡等措施,着力改善农村水环境,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乡村美景。
(三)保障措施
1.坚持科学规划。依据《2013-2015年全省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规划》,细化年度目标要求,层层分解任务。与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并根据《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要求,积极做好项目对接工作。
2.严格建设管理。对照《江苏省省级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工程基本建设制度。对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规划、实施方案、资金筹集与使用等进行公示,乡(镇)村受益群众代表要参与工程验收,工程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监督检查。市水利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定期开展农村河道疏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4.强化考核验收。采取市(区)级自验、市级复验、省级抽验的方法,及时组织年度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5.落实长效管护。按照“建管并重,一建即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制度。根据《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确保工程效益的长期发挥。
6.经费安排。发挥财政资金主导作用,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地方财政需按1:0.8比例足额配套到位。2013年省财政安排3900万元,市及各市(区)配套3120万元。同时,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充分调动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合理开发水土资源,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拓宽投资渠道,增加工程投入。
三、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
(一)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规模畜禽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以上;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55%以上。2013年,全市新建规模秸秆收贮利用项目2个以上,秸秆收贮中心(点)10个,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375万亩,还田率50%。
(二)推进措施
调研确定畜禽粪污治理和秸秆综合利用预申报项目,经筛选组织申报。组织对全市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互查督查。及时分解省下达的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严格按照下达的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并及时组织验收。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根据省总体要求,完善组织机构,配备相关人员,形成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完善考核机制。定期对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指标进行绩效考核,项目建成运行后,对项目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长效考核,项目期结束时,对项目政策执行、资金落实、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3.规范项目管理。各市(区)要按照省统一要求,加强项目实施的规范化制度建设。一是建立绩效管理制度。项目一经批准下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不得挪用项目资金,不得减少项目数量。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各市(区)要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对必须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项目工程,要统一招投标,杜绝私下暗箱操作。三是实行检查验收制度。各市(区)对已建成的项目,要及时申请和组织验收。
4.强化资金扶持。省级财政对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供资金补助,各市(区)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提高立项数量,为完成年度目标打好基础。
农村文化建设工程
一、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
(一)目标任务
2013年至2015年,送书刊下乡33万册以上,送戏下乡3318场,送电影6万场,建设固定放映点44个。
(二)推进措施
1.送书下乡。按照黄桥老区等经济薄弱地区每年每个乡镇1万元的标准,通过多种渠道购买农村适用、农民喜爱、内容健康的图书,并为经济薄弱地区定期赠送科技致富等农家书籍。
2.送戏下乡。通过“百团千场”文化惠民活动,整合全市各类专业、业余、街道、社区等表演团队,把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舞、戏曲、相声、小品等节目,送到乡村田头,提高“送戏下乡”活动质量,让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欣赏到高水平的文艺演出。每年至少组织一场新创文艺节目汇演。
3.送电影下乡。理顺关系,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确保我市农村电影工作规范有序。把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工作要求纳入管理考核体系。完善农村电影放映监管系统建设,提高管理时效和管理精度。修订完善《市级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专项奖金管理办法》,将“十一五”以后村改居的农村社区纳入补贴范围,调动放映员工作积极性,保证电影放映质量。
(三)保障措施
各市(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活动健康有序推进。建立由文广新局、文化馆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三送”活动的有效实施。建立“三送”活动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对各有关市区专项活动按年度进行评估,奖优罚劣,提高活动质量。
二、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
(一)目标任务
继续加大有线电视数字化整转工作力度,统筹地面数字电视和直播卫星发展。到2015年,全市计划新增有线广播电视用户5.5万户,其中:2013年计划新增2.1万户,2014年计划新增1.9万户,2015年计划新增1.5万户。全市有线广播电视总用户数达到150万户的规模;有线广播电视行政入户率达85%,农村行政入户率达81%;完成有线电视“模转数”整体平移,实现市广播电视中心数字化率达95%以上,县级台超过80%;实现城区和农村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光纤到楼、光纤到户的双向交互、多功能化改造工作。
(二)推进措施
1.制定目标规划。将有线电视通组入户工作列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明确推进的目标、思路、计划和措施。
2.落实优惠政策。针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制定减免政策,明确优惠标准,开展向弱势群体捐赠电视机和调频音箱等活动。
3.统一设计布网。坚持先勘查设,统一技术标准,高起点建网发展,不搞盲目、无效投入。坚持一站一策,坚持城乡一体,因地制宜,打破乡镇区域界限,就近通组入户。
4.落实考核机制。签订有线电视通组入户目标责任书,加大督查考核,建立月报监管机制。开展乡镇广电站评比活动,进行表彰奖励。
(三)保障措施
各市(区)加大对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的投入,积极争取省补资金。
三、农家书屋改造提升
(一)目标任务。按省下达计划执行。
(二)推进措施
全面完成农家书屋改造提升任务,开展星级示范书屋和优秀农家书屋管理员评比活动,积极鼓励参加各类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培训和知识竞赛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是实施目标管理。通过动态化管理,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序时进度,确保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二是强化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加强对农家书屋改造提升的指导,力争经济发达地区设立专项资金,推动农家书屋改造提升。三是深入宣传发动。加大农家书屋改造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农家书屋开展的各项活动,宣传优秀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先进事迹,为做好农家书屋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农家书屋工作各项惠民措施落到实处。督促各地科学使用农家书屋专项资金和严格规范采购招标工作。五是经费安排。各市(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做好本地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和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工作,共同推动全市农家书屋改造提升工作。
农村社会保障工程
一、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一)目标任务
2013年至2015年,农村低保最低标准逐年达到人均不低于320元、350元、420元。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
(二)推进措施
一是制定低保提标文件,每年提高低保标准。二是及时下达市补资金,充分发挥市补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帮助经济困难地区落实好相关救助制度。三是对低保外无固定收入的重残人员,参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救助金;对有固定收入但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低保标准补足差额;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00%以内的1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救助金。
(三)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强化规范管理,建立申请救助家庭收入核对机制,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动态管理和应保尽保。市财政对市(区)农村低保资金,按照适当比例给予补助。2013年,市级补助资金预计1000万元。
二、提高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
(一)目标任务
按照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要求,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根据省统一规定,2013-2015年,分别提高到80元、90元和100元。
(二)推进措施
一是积极上争省补资金。二是督促市(区)财政逐年加大投入,做好本级资金预算。三是每年列入各级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大督查落实力度。
(三)保障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建立考核制度,真正把好事办好。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推进社会保障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按照2013年基础养老金提高10元测算,全年各级财政补助总额增加约900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补助612万元。2014年至2015年,由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区)财政局,根据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变化情况,测算确定财政补助数增加额,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农村脱贫奔小康工程
一、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基本消除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其中2013年靖江市、海陵区、高港区和医药高新区基本消除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低收入人口,泰兴市、兴化市和姜堰区55%的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低收入人口脱贫。到2015年基本消除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低于30万元的经济薄弱村,全面实现“新八有”目标。其中2013年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50%左右的达到30万元。
二、推进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泰发〔2012〕23号、泰办发〔2012〕134号以及泰办发〔2013〕20号文件要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推进脱贫奔小康工程。
1.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和扶持经济薄弱村建造标准厂房。引导经济薄弱村开发自然资源,盘活集体闲置资产,充分挖掘“三资”潜力,发展增收项目。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千方百计增加村集体用地。积极开展农产品营销等服务和经营。创新完善村集体经济增收机制。
2.扶持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项目,多渠道帮助不具备转移就业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发展设施大棚、畜禽养殖等高效农业项目。大力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组织,鼓励和支持低收入农户参加合作组织。扶持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创业,把低收入农户作为优先扶持对象加大技能培训,帮助实现稳定就业。
3.提高社会保障和救助水平。以市(区)为单位,围绕脱贫奔小康的目标要求,按照序时进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45%确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逐步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基础养老金标准。新型合作医疗覆盖到全部低收入农户,逐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落实社会救助措施,加大对困难家庭学生的教育资助力度。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特困群众患重大疾病的,予以救助。按规定落实农村残疾人、孤儿的各项帮扶措施,对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给予特别救助。
三、保障措施
1.强化工作责任。各市(区)政府是本地区脱贫奔小康工程的责任主体。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领导责任制,把各类帮扶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建立“工作到村、扶贫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2.开展结对帮扶。城乡精神文明共建、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三解三促”、“四有一责”等活动,要把与低收入农户、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作为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机关部门“三解三促”挂钩联系的镇村,同时也作为脱贫奔小康工程的结对帮扶联系点。通过以上活动,做到帮扶“全覆盖”。
3.加强督查考核。各市(区)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报告脱贫奔小康进展情况。市政府每年组织检查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将脱贫奔小康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市(区)年度工作目标考评。
4.经费安排。市财政将整合安排市区脱贫奔小康奖补资金,用于扶持经济薄弱村标准厂房等物业项目建设,以及低收入农户脱贫奖励。
附件: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汇总表
附件:
2013年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汇总表
工程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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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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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5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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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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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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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饮水 安全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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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饮水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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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经过3-5年努力,解决4个市(区)102.72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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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19.48万人饮水安全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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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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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教育培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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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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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业专项技术培训30万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1.395万人,农民创业培训0.9万人,农机职业技能培训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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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0万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0.465万人,农民创业培训0.3万人,农机职业技能培训0.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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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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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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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4500名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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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1500名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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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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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得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证书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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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得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证书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奖补,转移农村劳动力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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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证农村劳动力进行奖补,转移农村劳动力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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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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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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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农村退役士兵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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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1000名农村退役士兵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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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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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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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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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5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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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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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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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健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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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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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底,以市(区)为单位,新农合人口参合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人均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4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360元;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参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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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人均最低筹资提高到3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280元,其中海陵区、高港、医药高新区不低于300元;选择高港区、靖江市开展大病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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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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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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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全市乡镇卫生院按照省定标准建成率达95%以上,村卫生室全面达到省定建设标准。全市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达标率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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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乡镇卫生院按照省定标准建成率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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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村儿童预防接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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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农村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数字化接种门诊覆盖率达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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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数字化接种门诊覆盖率达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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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施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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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政策的农村孕产妇分娩实施补助,每人补助不低于500元。为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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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少于10327名农村孕产妇分娩实施补助,为不少于12357名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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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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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市所有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等19项孕前优生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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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国家项目县全覆盖。对全市15465对农村夫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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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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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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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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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5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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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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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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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交通 出行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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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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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5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900公里,桥梁50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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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00公里、桥梁18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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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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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型桥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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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省下达计划执行,计划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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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建省级农桥656座,其中:市本级120座,兴化市354座,靖江市76座,泰兴市106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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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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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环境 整治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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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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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新建绿化示范村22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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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3805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到年底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70%,其中靖江、海陵、高港、医药高新区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新建绿化示范村6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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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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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河道疏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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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底,实现全市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一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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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疏浚整治河道75条194公里,土方285万方;疏浚整治村庄河道1514条,土方425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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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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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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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全市规划畜禽粪殖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利用率达到88%以上;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5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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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新建规模秸秆收贮利用项目2个以上、秸秆收贮中心(点)10个,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达375万亩,还田率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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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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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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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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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5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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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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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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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化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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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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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送书刊下乡33万册以上,送戏下乡3318场,送电影下乡6万场,建设固定放映点4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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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省下达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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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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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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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5年,全市共计划新增有线广播电视用户5.5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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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划新增有线广播电视用户2.1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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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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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书屋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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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省下达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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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省下达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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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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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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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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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月人均不低于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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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月人均不低于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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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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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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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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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标准提高到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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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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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脱贫奔小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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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奔小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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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5年底,基本消除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消除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低于30万元的经济薄弱村,全面实现“新八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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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基本消除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低收入人口,泰兴市、兴化市和姜堰区55%的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低收入人口脱贫;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50%左右的达到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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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农工办(市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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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驻泰各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