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泰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的通知
泰政发〔2012〕130号
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附件三,标准样本住宅的设定条件及其应用说明第(一)项第6点住宅标准样本房屋设定说明表修改为:
是否成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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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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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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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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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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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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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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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室半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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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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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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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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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室朝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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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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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水电及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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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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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内主要街道一侧
小区内的中央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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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室内装修。普通厨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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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征收项目范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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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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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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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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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及证照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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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照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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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件四,住宅房屋实体因素(K31、K31i)修正说明表第(四)项第3点实体因素修正系数采用计算方式修改为:
P31=
或P31i=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施行,《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