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 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
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提出的“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绿色环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农村公路资金渠道、建立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总目标,为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建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新建改建路面宽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公路800公里;继续完善建制村村内贯通主路的硬化工作;严格落实“三同时”“七公开”制度;新建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管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建立起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区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明确;管理和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公路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护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养护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形成稳定的增长机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推进常态化、专业化养护,提高科学化决策水平,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加大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的乡道和村道维修改造力度;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努力创建绿色生态路。建设与乡村旅游经济相匹配的乡村旅游公路,带动区域农村旅游经济发展。
——“运营好”农村公路。2018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到2020年,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级以上的区达到100%;建成覆盖区、镇、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深入推进快递下乡工程,不断完善农村寄递服务网络;积极稳妥推进农村运输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好农村公路,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1.加大农村公路新建改建力度。大力实施农村公路提级改造工程,建设全面覆盖、快速通达的县道网路系统,提升县道二级及以上里程,逐步提高路面宽度6米及以上农村公路路网比例。对难以实施提级改造的农村公路,采取路肩硬化、增加错车道等方式,提高通行能力。建设好服务现代都市型农业、旅游区、产业区等农村主要经济增长点的农村公路,做好与周边省市接口公路的对接,有效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覆盖广度。
2.加强建设管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程序,严格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年度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推行“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新建改建农村公路,要确保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强化政府监督、专业抽检、群众参与、施工自检的工程质量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要求,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做好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
(二)管理好农村公路,提高治理质量和效率。
1.落实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要求,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体制机制保障、财力物力保障和政策支持保障,完善符合本区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成立区农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交通、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全面加快推动本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要制定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清单,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考核。建立区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指导和规范,不断提高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水平。
2.加强路域环境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非公路标志和草堆、粪堆、垃圾堆,具备条件的路段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加大农村公路治理超限超载力度,巩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格局。
3.实现资源要素融合发展。统筹考虑区域地理位置、社会经济、产业布局、地方民俗、资源优势等特点,将自然生态、风土人情、乡村特色、传统文化等融入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建设,做到公路与沿线周边乡村风貌、田园风光、农业园区充分融合,全面打造“一区一特色、一路一风景、一村一幅画”的系列旅游路、景观路、生态路、产业路、文化路。
(三)养护好农村公路,巩固建设发展成果。
1.加强养护保障。推动建立健全区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运行机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稳定来源渠道。
2.健全养护模式。统筹建养资源,确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鼓励社会力量组建养护企业,积极培育养护市场。大力推进养护大修中修工程市场化,不断健全竞争机制,择优选取专业化队伍开展定期养护;小修工程、维修保养、日常养护等项目实行“片区捆绑、条块打包”,积极推广政府主导、公司经营、物业管理和市场运作等养护模式。加强养护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公路应急处置能力。鼓励探索水毁、地质等灾害保险模式。
3.推广科学养护。牢固树立全寿命周期理念,健全养护科学决策机制,科学编制年度养护计划,使公路养护周期进入良性循环。加强桥梁运行监测,鼓励将定期检查委托专业桥梁检测单位实施,危桥当年实施处置率100%,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建立健全符合本区域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体系。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村公路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规范农村公路检测评价,努力提升养护质量。
4.提升困难村农村公路养护水平。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与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有机结合,将通往村民委员会、学校、养老院、卫生所、公安派出所等连接群众出行关键节点的乡村公路,纳入养管范围。在现有路网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困难村地区的路网密度,重点打通困难村主要的对外出口道路和断头路,使困难村出行有更多选择。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1.科学构建“村村通客车”服务网络。有农业的区要编制完善“村村通客车”发展规划,并纳入本区城乡规划统筹实施。合理布局“村村通客运”线网布局,因地制宜科学选择公交、客运班线、定制班车、预约车等方式,提高城乡客运的运行效率。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工程,新增公交运力100%采用新能源公交车。按照“桩站先行”的原则,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场站及设施。既有公交场站增建充电设施的,规划、国土、建设、市容、城市管理等部门要予以支持。
2.优化资源整合开展特色创建。引导交通、邮政、商贸、供销、农资等物流资源的整合,推进农村物流、邮政快递和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统筹编制区、镇、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加快完善乡镇、建制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覆盖率分别提升到70%、50%以上,促进农产品、消费品双向流通。加快改善农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的交通条件,进一步提升交通服务旅游的保障能力。支持休闲农业、特色旅游、产业园区等区域开通客运线路。探索共享单车等新兴出行方式在农村发展模式,构建多层次出行服务体系。
3.建立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村村通客车”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利用好“88908890”便民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等申诉受理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4.落实道路客运安全管理责任。有农业的区要加强城乡公交和客运班线的安全监管,完善安全标准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由区人民政府牵头,区交通、公安等部门参与的“村村通客车”开通联合论证机制。督促运营企业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大经费投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格实施车辆维修和报废制度,增强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能力。积极推动安全辅助驾驶等新技术在城乡客运生产管理、运营调度和安全应急等方面的应用。规范技术和产品标准,构建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三、资金保障
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加大市级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提高新建改建农村公路的市级补助标准,对乡道村道新建改建为双车道(路面宽度6米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提高补助标准,燃油税转移支付市级补助资金由每公里15万元提高至每公里30万元,同时向交通运输部申请中央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提高对结对帮扶困难村乡道村道大修、中修工程的市级资金补助标准,由原来的平原区公路每公里15万元和山区公路每公里18万元,统一提高至每公里30万元。提高乡道村道日常养护的市级资金补助标准,调整乡道村道补贴模式,按照公路路面面积进行计算,其中:乡道市级补助资金由每年每公里4000元调整为每年每平方米1元,村道市级补助资金由每年每公里1200元调整为每年每平方米0.8元。加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增强“村村通客车”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建立稳定增长的区级财政投入机制。区人民政府是“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资金筹措的主体,负责筹集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资金,根据农村公路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财政主导、分级统筹、社会参与、稳定增长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区级财政投入机制,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中的资金投入不低于市补助资金标准。区人民政府按照有路必养的原则,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基本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确立“村村通客车”的公益属性,将“村村通客车”工作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建立“村村通客车”公共财政保障制度。
(三)创新农村公路投融资机制。鼓励区人民政府采取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文化旅游、生产生活生态同步开发和建设,实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鼓励各区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和农民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例会制度,由分管副市长或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持召开,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召集,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等相关部门和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参加,研究解决工作中重大事项,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市交通运输委要强化对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督导,加大市级统筹和计划引导,督促农村公路管理有效落实。要加强技术指导,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体系。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强化“四好农村路”实施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
(二)完善考核机制。“四好农村路”工作要纳入到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对区、镇两级的考评体系,并落实对村级的考核机制,考核内容应包括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等方面,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建立健全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开展示范区创建。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引领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区创建为载体,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立农村公路发展长效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重点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有效发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群众爱路护路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