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茶山竹海-乐和乐都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的批复
渝府〔2014〕6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重庆茶山竹海―乐和乐都旅游度假区
总体规划(2014―2030)的批复
永川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审定重庆茶山竹海―乐和乐都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送审稿)的请示》(永川府文〔2014〕78号)收悉。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茶山竹海―乐和乐都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规划》)。
二、重庆茶山竹海―乐和乐都旅游度假区范围为茶山竹海和乐和乐都两个组团,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14.5平方公里。茶山竹海组团南邻香海温泉、成渝高速公路、神女湖、永川古城一线,北至宝吉寺,西至重庆三环高速公路,东至孙家口水库,规划面积约20平方公里;乐和乐都组团位于黄瓜山东南麓永师路一线,北至永川城区一环路与永师路口,南至寒婆沟,规划面积约10平方公里。
三、重庆茶山竹海―乐和乐都旅游度假区空间布局为“两团
五区”。“两团”:北部茶山竹海组团、南部乐和乐都组团;“五区”:茶竹文化休闲区、主题公园游乐区、生态养生度假区、乡村旅游体验区、户外运动休闲区。
四、重庆茶山竹海―乐和乐都旅游度假区定位为:以茶竹文化、游乐文化、永川龙文化为主题,以茶竹共生的独特生态景观及乐和乐都主题公园为核心,建成集观光游览、养生度假、商务会展、美食娱乐、高端居住、创意文化等于一体的复合型旅游度假区。
五、重庆茶山竹海―乐和乐都旅游度假区土地按用途划分为:风景游览用地8.75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的29.2%;游览设施用地0.57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的1.9%;旅游开发用地14.53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的48.4%;居住用地2.55平方公里,占总用地面积的8.5%。
六、认真做好《规划》实施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度假区开发建设。《规划》应与永川区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机衔接,确保规划的统一性。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开发,以旅游设施、旅游房地产为主,不得搞“小产权房”等违规开发,不得建设高尔夫球场等成本高、浪费大的项目,不得突破规划范围。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度假区开发应注重对生态环境和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增加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措施。三是度假区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等基础设施可由政府平台公司或通过PPP模式选择有实力的业主进行统一建设。要以市场为基础,改革探索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是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五是对度假区周边利用自住房参与旅游服务的,要统一接待标准,注重房屋安全,防止无序经营。
七、《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如需调整,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