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接龙水库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结果的批复
渝府〔2012〕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接龙水库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结果的批复
武隆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验收武隆县接龙水库工程枢纽区及库区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请示》(武隆府文〔2011〕7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接龙水库征地移民安置工作通过验收。
请你县抓紧办理已征收土地的国土使用权证,加快水库库周公路建设,加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设置水库库区永久性界桩,建立健全水库管理机构和制度,确保水库正常运行和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