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市国土房产局、市财政局、市城基公司:
为加快推进安徽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三期建设项目—滁州市项目建设,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权市国土房产局作为该项目的采购主体,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该项目承接主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与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基公司”)进行谈判。
三、由市国土房产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与市城基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约定服务期限、购买服务资金等事项。由市财政局按程序将购买服务资金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并协调市城基公司按时偿还国开行贷款。
四、由市城基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和国开行贷款要求,负责项目立项、可研等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