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嫩江县《多宝山镇、科洛镇、长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的批复
黑市政发〔2016〕54号
嫩江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多宝山镇、科洛镇、长福镇土地利用总体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嫩政呈〔2016〕1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局部调整《多宝山镇、科洛镇、长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在全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布局不变的前提下,对多宝山镇、科洛镇、长福镇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
二、调整后,到2020年,多宝山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3031.0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045.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242.53公顷;科洛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5705.8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5563.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814.68公顷;长福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4112.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4828.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000.96公顷。
三、你县要指导多宝山镇、科洛镇、长福镇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图件和规划数据库的修改、备案等工作,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按照规划调整后确定的土地用途用地。同时要做好相关规划调整工作,不得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范围和改变土地用途,确保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规划控制规模。
特此批复。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