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黑龙江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筹协调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贾玉梅 副省长
聂云凌 副省长
副组长:李明春 省政府副秘书长
邢志广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邵春和 省委深改办副主任
冯晓峰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魏松贤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白祥和 省发改委副主任
乔向中 省公安厅副厅长
魏 峰 省民政厅副厅长
于 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鄂忠齐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王金会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孟祥武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马文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巡视员
刘日平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谷 岩 省扶贫办副主任
郭宝松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省农垦总局)副总经理
张冠武 龙江森工集团副总经理
二、工作机构
黑龙江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金会兼任。
三、主要职能
研究解决推进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的重大问题,统筹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探索建立统一协调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工作机制;适时研究提出修订相关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工作标准等,强化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协调和监督管理。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