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免费咨询热线:18101030008

热门TAG标签:拆迁

媒体报道

在征地拆迁中法律赋予的时效期限,莫要错失良

在征地拆迁中法律赋予的时效期限,必须要了解清楚,莫要丧失法律赋予您的权利。老百姓有权利通过法律程序,争取自己合法权益。但法律是有时效期限,一旦过期后,就会丧失通过法律寻求帮助的办法。今天刘可心律师就关于:在征地拆迁中法律赋予的时效期限讲解一下,莫要错失良机。

在征地拆迁中法律赋予的时效期限,莫要错失良机悔之晚矣!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期限

《行政诉讼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搜cqlst1981

二、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限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对于行政复议不服的,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四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即行政机关在2个月不作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征地拆迁中法律赋予的时效期限,莫要错失良机悔之晚矣!

三、申请国家赔偿时效期限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四、申请举行听证的时效期限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但行政处罚听证的时限为3个工作日。放弃听证的,应当书面记载。即征地批准文件之前的听证权利。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即征地批准文件作出后的听证权利。

在征地拆迁中法律赋予的时效期限,莫要错失良机悔之晚矣!

五、国有房屋评估的时效期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刘可心律师提示广大老百姓,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早提起法律程序,莫要错失良机,追悔莫及悔之晚矣!这里也要注意的是老百姓收到法院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要有应对措施,过此期限判决书生效;裁定书时效期限为10天。如还不清楚明白可以及时咨询。

友情提示:各个地方拆迁标准不同,拆迁案件类型不同,文章中提到的方法不代表适用于您的情况,建议您直接拨打我们拆迁律师服务电话18101030008,或者点击在线咨询,和我们律师在线沟通,我们免费为您解答您的疑问,帮您解决征地拆迁补偿的问题,北京渊博律师事务所 拆迁律师网 官网 www.yuanbocq.com

Copyright © 2014-2018 yuanbocq.com. 北京渊博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京ICP备1803982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