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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律师发现,在我们身边所遇到的征地拆迁中,选择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的民众越来越多,这是一个好的进步,这也会通过民众的监督减少征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爱学固然是好,但是在学习中仍然有很多误区引导被拆迁人,造成选择正确的途径,维权无果,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带大家看一下有哪些需要注意。
很多被拆迁人一直以为,自己和拆迁方产生纠纷后,在收到一些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等比较关键文件时提起诉讼或者复议后,就可以阻止拆迁方的强拆、偷拆行为,因为自己提起的诉讼,让自己的房屋变成安全的堡垒,此认为是非常错误的。
我们应该要明白,启动程序和拆不拆是没有关系的,要想通过诉讼或者复议停止强拆的只能是司法强拆,现实中是存在很多违法强拆、偷拆等行为,只要拆迁方想压低补偿就会通过各种手段来对付被拆迁人,如果选择通过强拆、偷拆,是无法阻拦的,就算很多被拆迁人此时提起法律程序,也应更加警惕偷拆,而不是高枕无忧。
大多数被拆迁人认为,只要我不同意、不愿意、不签字、不搬迁、不配合拆迁方就没法拆我的房子,我也不需要提起法律程序,只要拖着拆迁方就会给我高补偿,这种想法也是严重错误的,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中看出,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多个地方的规范性文件中也规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未按规定支付的,社会保障费用未按规定落实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
《土地管理法》中也有相关责令交出土地的规定,这都是为了解决一些一直拖不解决的被拆迁人,就是说,不管你愿不愿意,到了一定期限,拆迁方就可以通过申请合法的程序拆掉你的房屋,如果被拆迁人声明说没有领过补偿款也是没用的,补偿款是已经下发到专用账户中。
所以选择不签字、不配合、不搬迁又不提起法律程序的,并不是理智选择,该下发的文件会照常下发,选择拖拖拖又不启动任何程序维权,只会自食恶果。
我们以往案件中,很多咨询的被拆迁人对征地拆迁律师又需要又不信任,这就造成犹犹豫豫,不会按照律师的指导提起法律程序,就好比病人去医院看病,却不配合医生治疗,还要口口声声让医生治病,或者咨询千百遍,但是就是不信任律师,很多人通过自学和对律师的咨询中获得一些法律知识,就以为自己可以搞定,以至于程序提起后杂乱无章,白白浪费了维权程序。
当然不排除有对征地程序、法律法规很了解的被拆迁人,如果确实了解自己能完全掌控,那么被拆迁人是可以自己提起法律程序,目的只有一个都是为了解决拆迁补偿的问题,所以我们征地拆迁律师希望所有被拆迁人在遇到拆迁纠纷时所做出的行为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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