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遇到突发事件报警对方声称“不归他们管”怎么办?
其实拆迁过程并不会一帆风顺,拆迁户经常需要面对突发事件,而且这些突发事件多是拆迁户无法阻挡解决的,此时已经超出自己能力范围又严重侵害权益的时就需要通过“报警”寻求帮助。
很多拆迁户表示自己遭遇突发事件特别是强拆时,拨打报警电话被对方告知“不归他们管”,不可否认的是警方询问得知是因为拆迁过程中发生强拆时,多会告诉拆迁户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不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然而实际情况中这只是一个托词。
根据法律规定我们简单翻译大致意思如下,当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所接报案属不属于自己的职权内,如果可以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刻答复,也就是我们拨打报警电话后说明的事情属不属于公安机关受理的范围内应该立刻告知,不能当场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应该通过书面方式告知。
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如果可以当场判断是否在受理范围内的才需要立刻答复”,而拆迁过程中只凭拆迁户的几句话警方是无法判断是否在自己的受理范围,因为根本无法判断对方是违法的还是合法的,法律规定很明确只有能立刻判断出不属于职权内的才能不受理,什么是可以立刻判断呢,也就是这件事物只有一种可能没有第二种可能的情况。
还是关键问题接到报警后根本无法判断对方的强制拆除行为是否合法,因为征拆的特殊性以及群体性,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接到报警应当立刻进行紧急处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场面进行调查取证,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调查,所以接到拆迁户的报警后,警方应当立刻出警而不是口头告知不在受理范围。
如果出现了以下情况必须立刻出警处理
出现伤亡的,因为拆迁的特殊性导致双方纠纷造成人员伤亡或出现其他非法行为侵害他人权益的,此时已经超出了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此时需要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不合法的拆迁,了解征拆程序的朋友都知道目前只有司法强制执行才属于合法的,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员上门打砸毁坏他人房屋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需要警方介入调查情况。
当然还有其他必须出警的情况,我们这里只是简单举例说明,我们遇到拆迁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如果遇到报警不出警或者其他情况的我们都可以通过法律要求对方履行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