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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本级)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时间:2018-11-27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内府函[2018]43号

市中区、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现将《内江市(本级)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内江市(本级)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结合《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内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2018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以供应引导需求,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发展,为“双百城市”和建设幸福美丽内江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8年市本级计划供应土地面积14100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经营性用地约1600亩(其中:住宅1200亩,商业400亩),约占总规模的11.3%;工业用地约1500亩,约占总规模的10.6%;交通及基础设施用地约10000亩,约占总规模的70.9%;其它用地约1000亩,约占总规模的7.2%。
  三、政策导向
  (一)着眼全局,计划管理。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本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经营性用地根据市场需求和项目需求适时供应。实施过程中,将依据土地报批、项目情况等,通过调整、补充计划,及时安排供地。
  (二)民生优先,应保尽保。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对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三)突出重点,保障发展。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民生工程和高新产业项目用地需求。
  (四)严格政策,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土地供应相关政策和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科学合理,集约用地。坚持科学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细化服务措施。在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确保供地服务效率和质量,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内江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和计划实施工作,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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