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中心城区房屋与土地征收纠纷调解中心筹建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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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5-06-03 文件编号:抚府办字〔2015〕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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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抚州市中心城区房屋与土地征收纠纷调解中心筹建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抚州市中心城区房屋与土地征收 纠纷调解中心筹建方案 为破解房屋、土地征收工作难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群众权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借助省政府法制办、省住建厅在我市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调解机制创新试点工作的契机,结合我市实际,决定成立市中心城区房屋与土地征收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具体筹建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省政府法制办、省住建厅开展试点为契机,借鉴市交通、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的成功经验,搭建多方参与、依法依规的房屋与土地征收纠纷调解平台,明确调处流程及制度,整合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第三方力量等多种调解资源,发挥多管齐下的联合调解功能,引导被征收人通过调解平台依法表达合理诉求,推进我市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工作职责 1.部门职责: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建调解平台,市法制办负责提供法律政策方面的指导,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市司法局、市法院负责提供法律援助,市公安局负责处置调处中心突发事件,宣传、信访等部门及各征收责任单位配合调处中心,引导被征收人进入调处中心解决纠纷。 2.平台职责:提前介入征收项目,掌握征收工作相关情况,及时排查征收纠纷隐患,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对房屋、土地征收工作中达不成协议的纠纷进行调解;主动调解有可能激化、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的征收纠纷;受理被征收人诉求,接受被征收人法律、政策等方面咨询;结合纠纷调解工作实践,提出意见建议和决策参考等。 三、机构设置 调解中心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机构,下设综合协调室、人民调解室、专家咨询室三个机构。综合协调室负责征收纠纷调解的协调指挥、信息搜集通报、日常事务等工作;人民调解室负责征收纠纷调解的具体工作;专家咨询室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 四、人员选聘 主要从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法院、市司法局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在职担任非领导职务的老同志中,选聘10名既懂政策、法律,又有耐心,善做群众工作的同志担任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中心主任由市政府聘请,其他人员由调解中心主任聘请。 五、经费保障 设立专项经费,由相关部门提出今年启动经费和以后年度日常工作经费预算报告,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 六、组织领导 参照交通、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的做法,成立市房屋与土地征收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城建的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综治办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市综治办、市法制办、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信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司法局、临川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房屋与土地征收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推进、指挥调度、督促指导,并具体调处市中心城区影响较大、矛盾突出的重大征收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