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意见
时间: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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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意见》(闽政办〔2017〕12号),进一步巩固全市“两违”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健全机制、确保长效”的目标,从2017年到2019年,全市每年综合治理“两违”面积不少于30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两违”全部处置到位,实现“零增长”。至2019年,增量逐年控制,存量基本整治,形成长效机制,城乡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全市城乡环境面貌再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提升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整治
1.深入开展城市规划区和城市建成区内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结合“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棚户区改造、宜居环境建设,集中力量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强力整治规划区、禁建区、城市绿地、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周边以及耕保地上的新增违建,坚决拆除审批后出现的超面积、超楼层新增违建,确保整治清理到位。
2.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实施“六重点、五部位、六先拆”,开展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强力整治城乡结合部的“两违”,集中清理城中村、公路沿线“两违”,严格规范集镇建设。
3.继续开展违建形成的危房和砂场“两违”整治,将违规建设形成的危房作为治理重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大力整治各类违规建设出租房、铁皮房、广告牌、临时搭盖等,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多次加层出租的,要先清租户,后清危房,严厉打击违规建设非法牟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共安全。
(二)持续提升历史遗留存量处置
1.要对辖区“两违”情况进行再摸底核实分类,逐村(社区)、逐户建立“一违一档”和“一户一档”台账,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明确历史存量处置目标。
2.要建立“两违”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历史存量违建处置联动机制,明确处置目标,落实工作职责,细化分类处置实施办法,区分存量违建类别、年限、影响等因素,采用拆除、没收、完善手续、临时使用等方式,分类分步、分期分片,加快化解历史存量。
(三)持续提升“无违建”示范点创建
1.以辖区范围内“无违建”为目标,在创建第一批和第二批“无违建”示范点工作基础上,培育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各个层次“无违建”示范典型,作为展示治违工作成效的平台和示范,以点促面,逐步推进,全面提升。
2.进一步完善“无违建”创建标准和验收办法,强化考核问责,注重分类创建,打造亮点,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共治共享,共创“无违建”家园。
(四)持续提升拆后土地利用
1.坚持“谁拆除、谁清理,谁拆除、谁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清理拆后建筑垃圾,避免造成二次环境破坏。
2.建立实施土地利用激励机制,统筹规划建设,拆违还路、拆违治乱、拆违增绿、拆违添景,做到拆后腾出土地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惠及群众,美化环境。
(五)持续提升常态长效机制
1.在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联席会议和拆违制度,实现主要领导议违、抓违、拆违机制。
2.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综合协调机制。
3.全面落实网格巡查、制止、报告、拆除防控机制,落实规划设计引导、物业建材管理、个人信用管理等源头防范机制。
4.逐步完善农村个人建房、城镇危旧房改造、用地指标保障等建房审批疏导机制,强化督查考评、责任追究机制,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常态化管理,实现“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目标。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深化治理。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召开会议部署2017年“两违”工作。会议要开到村(居),要在总结三年行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深化实施方案,开展工作;要认真调整充实辖区“两违”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调整“两违”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人员情况于6月28日前报市“两违”办。
(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对辖区“两违”情况进行再摸底核实分类,逐村(社区)、逐户建立台账,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明确历史存量处置目标,6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三)狠抓重点,提升成效。各县(市、区)要重点抓好“五提升”。即:重点问题整治提升、历史存量处置提升、“无违建”创建提升、拆后土地利用提升、常态长效机制提升,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常态化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各县(市、区)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两违”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突出治违办统筹协调作用,从国土、住建、宣传、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抽调专职人员组成办公室,独立办公,并单列执法车辆保障执法。要进一步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治违责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确保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到位。
(二)要进一步创新手段,健全机制。对易违区域、易违时间、易违人群要实施重点监测和防控。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情节严重的“两违”作为不良信用信息纳入征信平台,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施失信惩戒;要落实共同责任,加强“两违”利益链条的施工、设计、监理、供水、供电、建材等全过程监管,实施参与主体倒查追责;要综合运用法律,加强执法协查和协助,通过限制经营许可,产权登记等措施,实施快速查处,倒逼自拆。
(三)进一步强化激励问责,营造氛围。各级要通过“以奖代补”、用地指标激励等方式,对治违工作予以资金、政策保障。要运用效能监督、绩效管理、部门评价等多种形式,对“两违”治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要把治违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察评价、单位个人评先评优的内容,对“两违”多发频发或者治违不力的,实施倒查问责,对领导干部暗中参与、纵容、支持“两违”的,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城乡规划、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力度,让违建必拆、违法必究成为干部群众的共识;要推行媒体公示制,曝光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两违”案例,定期公布拟拆名单,并跟踪公布拆除情况;要加强涉违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和事件,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要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发挥电视台、报纸、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两违”治理对城乡面貌改善、民生条件优化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治违工作。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