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
你旗《关于奈曼旗八仙筒镇等11个苏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审批的请示》(奈政字〔2011〕72号)收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65号)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对奈曼旗八仙筒镇等11个苏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八仙筒镇、青龙山镇、治安镇、东明镇、沙日浩来镇、新镇、义隆永镇、明仁苏木、白音他拉苏木、固日班花苏木、黄花塔拉苏木11个苏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
二、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稳定数量,提高质量。
到2020年,八仙筒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165.02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15324.68公顷。
青龙山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0169.23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15094.60公顷。
治安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415.15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7355.86公顷。
东明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949.31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9215.78公顷。
沙日浩来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9022.35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15529.75公顷。
新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9818.97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23877.13公顷。
义隆永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797.64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11090.03公顷。
明仁苏木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5868.27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12422.50公顷。
白音他拉苏木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677.20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6455.51公顷。
固日班花苏木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784.50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6912.83公顷。
黄花塔拉苏木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397.98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9627.69公顷。
三、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到2020年,八仙筒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023.7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0.65平方米。
青龙山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28.85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8.56平方米。
治安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86.54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63.72平方米。
东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48.3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8.37平方米。
沙日浩来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66.3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40.78平方米。
新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975.51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48.73平方米。
义隆永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69.47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28.55平方米。
明仁苏木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15.36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0平方米。
白音他拉苏木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20.68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0平方米。
固日班花苏木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67.44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0平方米。
黄花塔拉苏木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24.46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0平方米。
四、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五、严格落实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要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经公告备案后实施。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