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人民政府:
你旗《关于上报库伦旗扣河子镇等5个苏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审批的请示》(库政字〔2011〕90号)收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65号)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对库伦旗扣河子镇等5个苏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扣河子镇、白音花镇、六家子镇、额勒顺镇、茫汗苏木5苏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
二、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稳定数量,提高质量。
到2020年,扣河子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3590.76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23772.31公顷。
白音花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2051.31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17164.62公顷。
六家子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6706.83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12460.22公顷。
额勒顺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655.12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4462.10公顷。
茫汗苏木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303.34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4205.41公顷。
三、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到2020年,扣河子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326.67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659.79平方米。
白音花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08.57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504.00平方米。
六家子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267.21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377.55平方米。
额勒顺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02.77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430.57平方米。
茫汗苏木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44.79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0平方米。
四、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五、严格落实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要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经公告备案后实施。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