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江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时间:20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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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2011〕10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江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审批江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江北府文〔2009〕1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区是重庆市主城区的核心功能区,重庆最重要的物流枢纽,城市化水平和土地利用率较高,可供建设的土地资源十分稀缺,土地供求矛盾突出,保护资源、保护生态与保障发展的协调难度大。你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你区要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优化农用地结构,充分发挥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稳定数量,提高质量。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00公顷。要依托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系统保护工程、铁山坪生态服务区建设工程、义学大山森林工程以及沿江绿色生态走廊的建设,稳步扩大园地、林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
四、你区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以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护城乡非建设用地空间,强化土地立体开发利用,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要稳步增加城镇用地规模,重点保障民生性、公益性用地需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要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要合理安排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用地,优先保障寸滩港、果园港、保税港区等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到2020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760公顷以内。
五、你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对西部都市优化发展区要以内涵挖潜为重点,大力推进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对中部都市生态旅游区,要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城市休闲行为为导向,保护城市生态绿色空间,控制城区的无序外延。对东部城市重点拓展区,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优化主导产业用地空间布局。对东部现代农业发展区,要创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模式,通过发展现代农业、都市农业,提高农用地的生产效益,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六、你区要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七、严格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你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市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若需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