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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武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时间:2018-12-30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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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2011〕10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武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武隆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查〈武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武隆府文〔2009〕1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武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县是重庆市十佳旅游区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乌江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区域之一,是重庆市重要的农产品加工基地,土地利用方式不尽合理,效益有待提高,耕地质量较差,产出低,水土流失严重,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你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优化农用地结构。加强土地生态建设,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合理安排生态退耕,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充分发挥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稳定数量,提高质量。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6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1793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130公顷。因地制宜,结合园地建设与生态建设、农业结构调整,通过生态建园、荒山建园、农村居民点整理建园等方式适当扩大园地面积。通过生态建设、三峡库区绿化等重点工程建设,营造一大批优质林地,提高森林覆盖率;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优化林地结构。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围绕武隆县“一中心两组团”的经济发展思路及“一线、两带、三区”的区域经济格局,在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基础上,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扩张,积极开展农村废弃、闲置等低效建设用地整理,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920公顷以内。
五、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乌江流域城镇发展区要以内涵挖潜为主,逐步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大力推进旧城改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适度扩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商贸、交通、旅游等主导产业的用地需求。中山生态旅游开发区要以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白马山、芙蓉江、芙蓉洞为重点,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旅游开发;适当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增加经济价值较高的果林及其他经济林面积。低山丘陵农业发展区要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有计划地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和中低产田土的改造,在提高耕地质量的同时,扩大耕地的有效面积,建设优质基本农田;要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农业。高山生态保护区,严格保护农林资源,大力发展高山生态农业;构建生态保护区,协调人与自然、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六、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七、严格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你县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市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若需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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