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丰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时间:20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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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2011〕10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丰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丰都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批〈丰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丰都府文〔2010〕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丰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县位于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重庆市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国家级基本农田示范县,也是国际生态人文旅游胜地。全县林地比重大,人均建设用地少,土地产出效益低,土地利用空间分布差异显著,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突出。你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优化农用地结构和布局。要严格控制耕地面积的减少,积极推进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质量,优化布局。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872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6800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2020公顷。以“生态立县”为目标,适当扩大长江生态屏障区的经果林规模,加快三峡水库库周绿化带和长江两岸森林工程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以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确保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重点保障渝利铁路、涪丰高速路、水天坪码头、蒋家沟水库、大型清洁能源项目等国家级和市级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稳定有序开展农村居民点的迁并整合,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730公顷以内。
五、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沿江中部城市经济发展区要以内涵挖潜为重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引导工业逐渐向水坪工业园、镇江精细化工园和龙河东工业区集聚,构建以公园、防护带等“绿心”、“绿带”为主的生态网络,优化城区生态环境。北部丘陵农业综合发展区要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实施中低产田的改造,提高耕地质量的同时扩大耕地的有效面积,发展高效绿色生态农业。南部中山林牧生态经济区要加强生态用地的保护与建设,严格控制城镇工矿建设,降低土地利用强度,保护林地、草地等水源涵养地,保障合理的旅游设施用地需求,发展生态型农牧业和山地农业,适度开发旅游资源。
六、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七、严格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你县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市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若需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