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黔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时间:20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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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2011〕7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黔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黔江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审批〈重庆市黔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成果的请示》(黔江府文〔2009〕10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黔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区是渝东南区域的中心城市和经济中心,土地利用率较低,土地利用粗放,生态环境脆弱,经济结构转变和土地利用方式转型任务艰巨。你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优化农用地结构。以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为目标,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与建设;根据生态建设和园艺业发展的需要,按照集中布局、分片发展的原则,以现状为基础,适度扩大园地规模,优化果园、桑园、中药材园结构和布局;充分发挥林地营造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改善环境的功能,适度扩大林地面积。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047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6567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3710公顷。
四、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无序扩张,保障科学发展的建设用地。按照构建合理分工、紧密联系、一体化发展的城镇群的原则,沿渝湘高速、319国道、黔恩高速、黔万高速和渝湘高速,合理布局城镇建设用地。重点保障舟白机场跑道续建、渝湘高速公路、渝怀铁路复线、黔恩铁路、黔张常铁路、黔毕昭铁路、太极水库、城北水库、老窖溪水库、细沙河水库等重点项目建设。到2020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260公顷以内。
五、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中部城镇经济发展区,要以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积极推进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统筹安排城郊生态和城市绿地相结合的绿色系统,在耕地等农用地、江河水面、山体与城市建设用地穿插布局的组团式格局内,严禁随意改变城市生态用地用途。东南中低山烟、林、牧、粮综合开发区,要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围绕烤烟、“三木”药材、商品牛生产,积极发展以林牧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的观光生态农业。西南中低山林、牧、经综合开发区要以生态环境建设和防治水土流失为重点,大力发展烟叶、畜牧业及林牧产品加工业。西北低中山经济林、粮、桑、养殖综合开发区,要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适度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六、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七、严格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你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市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若需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