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云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时间:20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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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2011〕71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云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云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请审批云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云阳府文〔2009〕20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云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县地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是渝东北、万开云综合产业发展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江三峡黄金旅游带的重要节点。你县中低产田土比重大,耕地生产能力低,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不尽合理,布局有待优化,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土地生态环境脆弱,耕地后备资源缺乏。你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质量,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
6531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
62494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
3450公顷。发展沿江柑橘产业带,加强农村居民点整理与高海拔低产耕地建园,增加园地规模,优化园地结构。推进库周绿化带与森林工程建设,强化林地保护力度,改善生态环境,构建核心生态网络体系,维护和改善三峡库区生态安全格局。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障科学发展的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县城和重点镇建设用地,合理安排特色资源加工基地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农民新村建设和农村居民点整理,统筹城乡土地利用,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重点保障郑万铁路,沪蓉高速、青杉水库、板板桥水库等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努力提升基础设施用地效率。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230公顷以内。
五、进一步加强对县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中山岭脊畜牧发展与生态保护区,要加强天然林地保护,巩固并扩大林地面积,保护森林生态系统,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安排畜牧业和生态经济林业用地。低山河谷农业综合发展区,要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有计划地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和中低产田的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提高农用地的生产效益。低山河谷城镇工矿聚集区,要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为重点,注重内涵挖潜,大力引导产业集聚,优化各类用地布局,保障商贸、旅游、房地产等二三型产业用地。
六、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七、严格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你县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市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若需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