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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开展住宅小区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1-01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开展住宅小区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现将《辽源市开展住宅小区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辽源市开展住宅小区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把惠民实事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在开展“五城联创”活动中,利用两年时间,对市区住宅小区进行治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五城联创”活动为契机,以切实改善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人民幸福指数为宗旨,着力解决住宅小区设施、设备老化、环境脏乱差等影响居民生活居住问题。通过集中组织开展住宅小区治理工程,建立住宅小区管理的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的居住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二、工作原则与目标任务

  (一)工作原则。

  实施住宅小区治理工程要注重“四个结合”,即住宅小区治理与“暖房子”工程相结合,与实施“暖房子”工程改造同步实施;前期环境整治与后续管理相结合,先打造小区环境,后移交物业实施管理,做到治理一个移交一个;有计划实施物业服务企业接管与居民自助式管理相结合,业主可自主选择管理模式;开展集中治理与强化日常管理相结合,集中开展阶段性治理工程,确保小区物业管理常态运行。

  (二)目标任务及实施计划。

  我市共有小区132个、楼房2 048栋,其中弃管小区16个,楼房184栋。已列入2011年改造计划的小区60个、660栋楼(其中10个弃管小区、56栋弃管楼),道路改造9.9万平方米,硬覆盖10万平方米(其中弃管楼道路改造8 240平方米,硬覆盖改造6 105平方米)。

  计划再利用两年时间(2012-2013年),市财政每年投入一定资金,改造72个小区、楼房1 388栋;改造道路253 726平方米;硬覆盖249 521平方米;绿化面积221 605平方米。具体计划是:

  ——2012年,计划改造36个小区,其中龙山区34个(弃管小区5个),西安区2个(弃管小区1个);改造道路12.7万平方米;硬覆盖12.5万平方米;绿化11万平方米。

  ——2013年,计划改造36个小区,其中龙山区36个,辽源经济开发区弃管楼1栋;改造道路12.6万平方米,硬覆盖12.4万平方米;绿化11万平方米。

  ——结合“暖房子”工程改造,至少每年打造1个精品小区、2个标准小区。

  ——每年力争消灭单体弃管住宅楼52栋,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重点是市区内近五年未进行过整体治理的住宅小区。

  (二)治理内容。

  1. 实现“六清两建一提前”。

  “六清”:清理住宅小区内的违章建筑及乱堆乱放乱占物品和杂物;清除建筑垃圾和散落垃圾;清理摆摊设点、占道经商;清理车辆乱停乱放;清除安全隐患;清理空中散乱布线。

  “两建”:对治理改造后的住宅小区没有物业管理用房的要建管理用房,没有门卫房的要建门卫房。

  “一提前”:在小区治理工程开始之前,由专业部门提前完成小区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等配套工程改造施工。

  2. 实施“六个工程”。

  (1)硬化工程:整修道路、围墙、围栏;铺设方砖,安砌路边石,界石;修缮下水井,化粪池。

  (2)绿化工程:补植和增辟绿地;整修树木、绿篱修建树盘花坛。

  (3)亮化工程:整修、完善小区内路灯设施;补装楼道灯。

  (4)美化工程:拆除违章建(构)筑物,清理搭建物、堆积物、悬挂物,整治商业网点,取缔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经营场所,统一牌匾,清理小区内垃圾,设置封闭式垃圾箱,清理空中散乱布线。

  (5)安全工程:治理外墙皮脱落、危墙,安装安全防范设施,清理防火通道,保持楼道畅通。

  (6)改善工程:补建自行车棚和机动车停车位,修补地沟排水管线,完善二次供水泵房。补建和完善物业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

  四、基本方法和步骤安排

  (一)基本方法。

  市政府成立住宅小区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并实行“五统一”原则: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

  (二)步骤安排。

  1. 开展调查摸底。按照先易后难、轻重缓急顺序,由市住建局在当年的10月底前,提出下一年度治理计划,并报市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审批。

  2. 进行规划设计。根据年度治理计划,由规划部门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

  3. 做好工程预算。依据年度治理实施计划,由专业部门做好工程预算,并由市财政列入当年支出计划。

  4. 组织工程招投标。由市住宅小区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基本建设法定程序,对当年实施治理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确定项目的施工单位。

  5. 组织施工。施工单位确定后,要立即组织开展施工,施工期间由物业管理单位配合质监部门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达标。

  6. 组织验收。由市住宅小区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7. 组织移交。对完成治理并经验收合格的住宅小区向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移交。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本着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措施。

  (一)每年增加一定数量的公益岗位充实到棚改、治塌和弃管小区,并会同治安联防等其他公益岗位人员加强小区日常管理。

  (二)弃管楼治理后,由所属街道社区组织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小区业主自主选择物业管理模式。对业主自愿实施自助式管理模式的小区,上下水、道路、硬覆盖等由市住建局下属物业公司就近进行托管。充分利用应急抢险维修资金,解决小区外墙皮脱落等危及公共安全问题。公益岗位人员按职责分工实施包片管理(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环境维护),满足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发挥街道社区在小区日常管理的作用。

  (三)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管理服务应急程序,实现物业管理有机衔接。对一些民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濒临弃管问题小区,早发现、早接管,并采取劝退方式及时由市住建局房管处实施接管。

  (四)建立投入机制。物业管理单位要对小区的绿化、亮化、硬化工程定期进行维护修缮,春、秋两季要对绿化带进行补植。

  (五)物业管理上水平。通过小区治理改造,完善小区硬件和配套设施,不断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增加服务项目,适当提高物业费收缴标准,小区日常物业服务收费率达到70%以上。

  (六)建立“公平、公开、透明”的管理模式。在小区内增设物业管理揭示板,做到“三公开”,即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公开、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公开、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公开。同时建立宣传栏和征询意见栏,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及《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广泛征求业主意见,让广大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在住宅小区治理实施过程中,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有物业管理或其他方式管理的,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治理后的小区管理制度和管理细则,落实管理责任人和各项管理措施,保持治理成果;二是弃管楼治理中,由各区、街道组织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可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及居民自治管理。落实不了的,各区、街道应将此项工作落实给所在社区进行监管,维修责任由街道、社区承担。

  六、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辽源市住宅小区治理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金育辉 代市长

  副组长 魏启生 常务副市长

  成员单位由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用局、市环保局、市新闻办、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移动公司辽源分公司、联通公司辽源市分公司、电信公司辽源市分公司、辽源供电公司、市热力集团、市水务集团、市体育局、龙山区政府、西安区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成。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剑辉负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华方耀担任,负责住宅小区治理工程的日常工作。

  (二)责任分工。

  1. 市住宅小区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确定治理的住宅小区,负责协调和组织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通讯等相关单位制定地下管线维修计划及实施,负责对治理工程及后续管理工作的验收。

  2. 市住建局负责住宅小区治理工程委托规划设计;负责违章建筑的拆除;负责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招投标;小区物业管理的移交与监管。

  3. 市公安局负责住宅小区入口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治理;负责小区安全设施建设的指导与监督。

  4. 市监察局负责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等环节的监督。

  5. 市财政局负责治理资金拨付,工程预、决算审核工作。

  6. 市人社局负责整治改造小区公益岗位的配备工作。

  7. 市公用局负责未封闭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封闭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负责,垃圾清运由环卫部门负责,免收二次生活垃圾处理费。同时负责整治小区内垃圾清理。

  8. 市环保局负责小区内经营性(饭店油烟、浴池粉尘等)排污监管工作。

  9. 市新闻办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小区治理工程的宣传报导工作。

  10.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移动公司辽源分公司、联通公司辽源市分公司、电信公司辽源市分公司负责治理区域内通讯设施设备维修、清理及合理布线工作,确保不影响建筑物外观形象,并于治理开工前完工。

  11. 辽源供电公司负责治理区域内供电设施设备维修、清理及合理布线工作,确保不影响建筑物外观形象,并于治理开工前完工。同时负责整治小区的供电设施管理、维修工作(业主终端计量电表及以外的供电设施设备),杜绝“弃管电”问题的发生,并配合小区做好亮化工作。

  12. 市热力集团负责住宅小区供热设施、管线(业主户外分户阀及以外的供热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工作。

  13. 市水务集团负责住宅小区上水(业主终端计量水表及以外的供水设施设备)、下水管路(业主楼外排水井及以外的排水设施设备)维修、管理,接收二次供水设施。

  14. 市体育局负责住宅小区内群众健身器材的增建与完善。

  15. 龙山区政府、西安区政府和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确定本区域内弃管小区治理后物业管理模式。

  七、推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住宅小区治理工程是一项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市住宅小区治理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保证住宅小区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求真务实,讲求实效。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工期,应提前完工的,决不能影响下步工期,同时要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工程结束后,向市住宅小区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综合验收。

  (三)强化监督、规范操作。

  整治项目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审定等相关法规文件,层层把好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关口,将小区治理工程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主动开展工作,不等不靠,积极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保证住宅小区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五)发动群众,共同参与。

  住宅小区治理工程惠及千家万户,业主是小区的主人更应积极主动配合整改工作。区、街、社区及物业服务单位要动员广大业主积极行动起来,发挥主人作用自觉遵守管理规约,维护小区整体利益。主动拆除违章建(构)筑物并清理堆乱的杂物,主动交缴物业服务费用,支持小区治理。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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