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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黑龙江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9-01-07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筹协调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贾玉梅 副省长
      聂云凌 副省长
  副组长:李明春 省政府副秘书长
      邢志广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邵春和 省委深改办副主任
      冯晓峰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魏松贤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白祥和 省发改委副主任
      ​乔向中 省公安厅副厅长
      ​魏 峰 省民政厅副厅长
      ​于 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鄂忠齐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王金会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孟祥武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马文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巡视员
      ​刘日平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谷 岩 省扶贫办副主任
      ​郭宝松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省农垦总局)副总经理
      ​张冠武 龙江森工集团副总经理
  二、工作机构
  黑龙江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金会兼任。
  三、主要职能
  研究解决推进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的重大问题,统筹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探索建立统一协调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工作机制;适时研究提出修订相关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工作标准等,强化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协调和监督管理。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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