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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搬迁房屋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1-12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七政办发〔2015〕13号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七台河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搬迁

房屋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七台河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搬迁房屋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实施工作。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

七台河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

改造搬迁房屋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完成,切实做好搬迁安置工作,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政策,以改善群众生活居住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和建筑设计为目的,进一步规范全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行为,核准全市搬迁安置基本数据,促进搬迁安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实施,把核查工作做实抓靠。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搬迁安置政策和相关规定,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开展工作。

  (二)全面核查。采取逐户核查方式,全面核准改造范围内居民户数、房屋套数、房屋面积、应安置房屋套数和户型、居民安置意愿、享受低楼层和特殊人群优惠情况等基础数据。做到一户不遗漏,一个数据不失准。

  (三)层级把关。核查小组入户逐户审查,所在区核查工作组通过立会审批形式逐户审核。核查小组遇有异议问题,由所在区核查工作组通过会审方式研究确认。无法确认的,交由专家评审会研究确定。

  (四)公开透明。逐户宣传和解释棚户区改造安置政策,态度和蔼、言语文明,做到家喻户晓、全面理解和支持。在核查范围内公布核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核查流程和结果。

  (五)严格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职责,采取 “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有错必纠、违法必追。本次核查只确定搬迁安置基础数据,固定现状。搬迁安置工作由辖区政府负责,包括安置协议签订、抽签选房、原房拆除、政策宣传解释、信访稳控等。

  三、工作目标及时限要求

  工作目标:通过逐户核查,核准全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居民户数、房屋套数、房屋面积,全面准确掌握居民搬迁安置意愿,落实低楼层、特殊人群优惠政策,确定安置户数、套数、户型、购置商品房等安置数据,达到签订安置协议的前置条件。

  工作时限:工作时间服从质量,力争用4个月时间完成。

  四、核查范围及内容

  核查范围:国家、省确定的采煤沉陷区棚户区区域和各区上报的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数量。

  核查内容:对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及其房屋进行详细核查,包括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核准居民户数、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套数及面积、居住使用情况、居民搬迁意愿。核查工作在《黑龙江省四煤城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未下发前,参照我市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政策,确定安置户数、套数、户型及享受低楼层和特殊人群优惠等安置情况。核查前由所在区政府负责清查拆除违章建筑。安置涉及的产权确认、特殊人群认定及相关佐证由所在区政府负责组织审查和收集,各核查组对要件及内容进行审核。

  五、核查工作机制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搬迁房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市直相关部门、七矿公司和三区政府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核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具体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和协调各核查工作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22个核查小组,其中:综合协调组、茄子河区核查工作组(下设11个核查小组)、新兴区核查工作组(下设9个核查小组)、桃山区核查工作组(下设2个核查小组)。

  每个核查小组5名工作人员,其中:组长1人,市直部门县处级后备干部担任。副组长1人,区政府科级干部担任。成员:区政府1人、市房产局1人、七矿公司1人。

  (二)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任务下达、材料综合、数据汇总、后勤保障、政策培训和政策指导(安置政策、产权确认、面积测量)等工作。

  茄子河区核查工作组:负责组织茄子河区改造范围内的核查工作。

  新兴区核查工作组:负责新兴区改造范围内的核查工作。

  桃山区核查工作组:负责桃山区改造范围内的核查工作。

  各区核查工作组负责组织和领导所属核查小组现场核查工作,包括对区联络、政策解释、组织会审、档案审核、数据统计、档案移交、数据上报等工作。经各区核查工作组审核通过的,由所在区棚改办(安置办)适时组织签署协议和搬迁安置。

  核查小组对各区核查工作组负责,负责现场核查工作,承担核查主体责任。核查小组负责政策宣传解释、房屋面积测量、采集影像资料、收集佐证材料、填报数据、审查要件、房屋产权确认、确定安置意见、建档立卷、统计上报数据等工作。核查小组组长只负责核准确定安置基本数据,确定搬迁安置面积,固定现状。核查工作涉及的对区联络、无照房屋产权确认、特殊人群认定、信访稳控、相关佐证材料收集认定等工作由所在区政府负责组织审查和收集。核查小组副组长代表区政府行使区级相应职责及承担相应责任。各核查小组内的房产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有照房屋的产权确认及其他核查工作。

  六、方法步骤

  全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搬迁房屋核查工作计划于2015年5月27日起至9月30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2015年5月27日—6月10日)

  (一)召开会议部署。召开全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搬迁房屋核查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安排和部署核查工作的启动运行。下发《七台河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搬迁房屋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建立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市核查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进度日报制度、联席例会制度、疑难问题评审和会审制度、汇报报告制度等工作推进机制及各项管理制度。编制核查工作业务流程和操作流程,制作核查表项等,确保核查工作有章可循、管理规范到位。成立核查确认专家评审委员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参加评审。

  (三)政策培训。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培训、纪律教育,包括安置政策、产权确认、面积测量、操作流程等。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模拟、现场讲解等方式,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策和操作流程。

  第二阶段:核查确认(2015年6月11日—9月30日)

  (一)下达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市核查量,向各区核查工作组下达核查任务,安排部署入户核查工作。

  (二)组织核查。各区核查工作组向所属核查小组分解任务,并组织核查小组入户现场核查。

  (三)现场核查。核查小组入户核查,进行影像采集、产权确认、测量面积、收集审查佐证材料、讲解政策、询问邻里、现场勘察、填写文表等具体核查工作,并对照安置政策确认原房面积、应安置户型、特殊人群安置等情况。对每户核查确认完成后,核查小组全体成员在核查文表上签字确认,并形成档案卷宗和电子档案,上报各区核查工作组审核。对核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分类梳理上报各区核查工作组。各区核查工作组通过组织疑难问题会审方式再进行确认。

  (四)逐户审核。各区核查工作组采取审核会议形式,对核查小组上报的档案卷宗和电子档案逐户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审核会议纪要”,并将档案卷宗等原始资料移交区政府存档。同时将档案卷宗复印件、电子档案及汇总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基本工作机制:周一、二入户核查,周三上午整理内业,下午审批会议;周四、五入户核查,周六上午整理内业,下午审批会议。周日休息。

  (五)组织抽查。综合协调组随时对各工作组的核查确认工作进行抽查。查阅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查看核查确认登记表是否填写准确无误,访问周边住户了解情况。对抽查不合格的要重新核查确认,由此而引发的矛盾和问题,或造成社会不稳定的,由责任人承担并追究责任。

  (六)档案管理。各工作组和核查小组在核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档案、电子档案、图表、影像、数据,以及原始记录等资料,分类进行整理和立卷归档。确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从核查确认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统计保管、借阅利用、档案交接以及安全保密等各个环节建立完备的档案管理制度。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棚户区改造搬迁房屋核查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提高对核查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各成员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核查确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搬迁安置核查工作做好。各区委、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好搬迁安置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做好核查和搬迁安置等各项工作,真正把棚户区改造工程打造成人民群众的放心工程、满意工程和幸福工程。

  (二)履行职责,形成合力。搬迁安置核查工作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全市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的处级、县处级后备干部和一般干部,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新组建的各工作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基本情况要清楚、核查确认要准确,不漏一户,确保全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搬迁房屋核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三)坚持标准,严肃纪律。全体工作人员要实行责任与人挂钩、责任与工作挂钩,要坚持原则,严格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出现瞒报、漏报、错报等现象的,违反搬迁安置政策致使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受到严重损失的,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不坚持原则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一经查实,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认真做好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搬迁房屋核查工作的社会舆论宣传,各工作组通过入户核查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和解释搬迁安置有关政策,引导群众信任、理解和支持,为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七台河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搬迁房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七台河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搬迁房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伟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高 翔 市委副秘书长、市棚改办主任

  于生江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王兴武 市住建局局长

  刘志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  晶 市规划局局长

  周建民 市法制办主任

  曲俱锋 市房产局局长

  宫玉和 市城管局局长

  姜  盾 市棚改办副主任

  刘力强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智建伟 桃山区政府区长

  杜  平 新兴区政府区长

  赵振宇 茄子河区政府区长

  段士波 七矿公司房产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棚改办,办公室主任:高翔,副主任:姜盾。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和22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  长:姜 盾 市棚改办副主任

  副组长:刘力强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侯瑞甫 市房产局副局长

  武忠民 市城管局纪检书记

  高生宝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蔡敏刚 市规划局副调研员

  关 欣 市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

  徐允雷 七矿公司房产处副处长

  成  员:吴 彬 市棚改办政策指导科副科长

  熊  康 市棚改办政策指导科科员

  张力学(女)市棚改办政策指导科科员

  文  礼(女)桃山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主任

  曹伟明 桃山区棚改办安置科科员

  王一鹏 茄子河区新富街道科员

  腾玉泉 茄子河区住建局科员

  吴宝华(女)新兴区商务局副局长

  陈喜亮 新兴区工信局科员

  李伦勇 房产局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

  王允峰 房产局交易中心马场所科员

  丁宪臣 七矿公司地测处测量科科长

  赵德芳(女)七矿公司房产处房产科科长

  二、茄子河区核查工作组

  组  长:武忠民 市城管局纪检书记

  副组长:赵传贵 茄子河区政府副区长

  李  学 茄子河区政法委副书记

  吴钧玲(女)茄子河区监察局局长

  成  员:

  刘艳秋(女)茄子河区监察局副局长

  颜  威 茄子河区监察局科员

  孙乃旭 茄子河区环保局科员

  王成士 市城管局监察室主任

  尹  海 市城管局公用事业科科员

  钟明刚 新强煤矿行政监察科科长

  第一核查小组

  组  长:郭 琦 市招商局综合科主任科员

  副组长:张胜宝 茄子河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宋 阳 茄子河区行政执法局科员

  王祯海 房产局交易中心疑难受理科科员

  车  俊 向阳煤矿行政监察科科长

  第二核查小组

  组  长:王 磊 市食药局稽查二科科长

  副组长:王 捷 茄子河区住建局党支部书记

  成  员:岳建华 茄子河区行政执法局科员

  迟宗瑞 房产局产权交易中心课税科科长

  王施因 新铁煤矿行政监察科科长

  第三核查小组

  组  长:戚侃韬 市政法委维稳办信息综合科科长

  副组长:刘 岩 茄子河区向阳街道副主任

  成  员:王长友 茄子河区向阳街道科员

  马晓龙 房产局交易中心疑难受理科科长

  杨书成 向阳煤矿总务科科长

  第四核查小组

  组  长:李淑华(女)市商务局对外经济贸易科科长

  副组长:刘会权 茄子河区城乡一体化办主任

  成  员:翟玉新 茄子河区环保局科员

  王心敏 房产局发展中心科员

  张玉磊 龙湖煤矿房产科科长

  第五核查小组

  组  长:陈士伟 市调运办法规科科长

  副组长:刁德千 茄子河区富强街道副主任

  成  员:付成义(女)茄子河区富强街道科员

  沈  阳 房产局廉租办科员

  李  丽(女)新强煤矿房产科科员

  第六核查小组

  组  长:林 涛 市工信委中小企业科科长

  副组长:李立军 茄子河区铁山乡人大副主席

  成  员:梅喜龙 茄子河区铁山乡政府办主任

  李  彬 房产局担保公司科员

  宫佰军 新铁煤矿地测科科员

  第七核查小组

  组  长:尹训涛 市交通局运管处副处长

  副组长:崔永旭 茄子河区茄子河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崔鸿明 茄子河区行政执法局科员

  陈广江 房产局测绘公司科员

  周立坤 新强煤矿保卫科指导员

  第八核查小组

  组  长:廖海昕 市煤管局人事培训科科长

  副组长:冷言良 茄子河区中心河乡人大副主席

  成  员:李龙泉 茄子河区中心河乡办公室秘书

  李耀光 房产局测绘公司科员

  姜广冬 向阳煤矿地测科科长

  第九核查小组

  组  长:王 猛 市住建局园林局副局长

  副组长:佟海龙 茄子河区宏伟镇副镇长

  成  员:姜旭峰 茄子河区新富街道科员

  崔振伟 房产局担保公司科员

  梅  志 龙湖煤矿房产科科员

  第十核查小组

  组  长:张立伟 市统计局工业科科长

  副组长:刘长江 茄子河区龙湖街道主任

  成  员:孙学文 茄子河区龙湖街道科员

  曲晨阳 房产局商品房管理科科员

  柳金芳(女)龙湖煤矿房产科科员

  第十一核查小组

  组  长:谢经群 市卫生局医改科科长

  副组长:赛忠强 茄子河区铁山乡武装部部长

  成  员:宋 明 茄子河区东风街道科员

  杨万成 房产局发展中心科员

  张新洲 新铁煤矿房产科科长

  三、新兴区核查工作组

  组  长:蔡敏刚 市规划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张歆东 新兴区常务副区长

  阮树磊 新兴区监察局局长

  成  员:吴绍权 新兴区环保局科员

  张  宇 新兴区住建局科员

  王国军 新兴区执法局科员

  于富强 国土局土地测量队科员

  杨建军 国土局地矿测量队科员

  郭晨光 新立煤矿总务科科长

  第一核查小组

  组  长:王清凯 市公安局戍企分局法制室主任

  副组长:鲁庆国 新兴区环保局监察大队队长

  成  员:单洪仁 新兴区棚改办科员

  权  伟 房产局房协科员

  王月鹏 新建煤矿地测科科员

  第二核查小组

  组  长:张乃东 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科长

  副组长:吴国栋 新兴区棚改办副主任

  成  员:刘泓剀 新兴区棚改办科员

  刘  云 房产局担保公司科员

  王慧聪(女)新建煤矿劳资科科员

  第三核查小组

  组  长:韩 明 市执法局审批科科长

  副组长:徐殿宏 新兴区政法委副书记

  成  员:李占鹏 新兴区棚改办科员

  卢俊甫 房产局发展中心科员

  南  飞(女)新建煤矿总务科科员

  第四核查小组

  组  长:相 峰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

  副组长:荆田水 新兴区环卫局副局长

  成  员:杨普鑫 新兴区棚改办科员

  高崇山 房产局测绘公司科员

  马祥新 新兴煤矿房产科科长

  第五核查小组

  组  长:朱少宇 市种子管理处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胡宝明 新兴区棚改办拆迁安置科副科长

  成  员:吴昊汉 新兴区棚改办科员

  郑  晨 房产局担保公司科员

  李建国 新兴煤矿房产科科员

  第六核查小组

  组  长:秦 强 市畜牧局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王春利 新兴区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邵 帅 新兴区棚改办科员

  张国辉 房产局办公室科员

  刁立军 新兴煤矿地测科科长

  第七核查小组

  组  长:丁志红 市粮食局仓储科科长

  副组长:崔学平 新兴区红旗镇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  员:张永强 新兴区棚改办科员

  王春雷 房产局物管中心科员

  刘金霞(女)新立煤矿总务科科员

  第八核查小组

  组  长:张玉坤 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副组长:鞠成伟 新兴区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成  员:高 原 新兴区棚改办科员

  袁  野 房产局物管中心科员

  姜云霞(女)东风煤矿水暖科科员

  第九核查小组

  组  长:刘运开 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副组长:程远军 新兴区兴安社区服务站副站长

  成  员:孟庆峰 新兴区棚改办科员

  齐瑛明 房产局物管中心科员

  姚宏男 东风煤矿煤质科科员

  四、桃山区核查工作组

  组  长:高生宝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王 勇 桃山区常务副区长

  张秀悦(女)桃山区纪委副书记

  成  员:阮 戈 桃山区棚改办安置科科员

  金  鑫 桃山区棚改办安置科科员

  刘雪峰 市住建局园林局副局长

  杨思聪 市住建局招标办科员

  孙  玉 桃山煤矿党委副书记

  第一核查小组

  组  长:赵会文 市委宣传部网宣办主任

  副组长:王立新 桃山区棚改办副主任

  成  员:柴玉成 桃山区棚改办综合科科员

  吕战峰 房产局交易中心疑难受理科科员

  夏  波 桃山煤矿房产科科长

  第二核查小组

  组  长:滕子沛 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科科长

  副组长:滕东勇 桃山区棚改办副主任

  成  员:李 彬 桃山区棚改办安置科科员

  陈冰磊 房产局交易中心新兴所科员

  李国超 桃山煤矿地测科科长

详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