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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

时间:2019-01-18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
 
淮政发〔201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苏政发〔2017〕16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自2018 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我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做好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市陆地国土。调查内容为: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三、调查时间安排
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2018年第一季度开展准备工作,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3月至10月,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由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基本数据,并完成上报。
2020年,根据工作进展,适时启动数据分析、报告编制、图件编制等工作,待国家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后,我市及时跟进,并着力深化成果的广泛应用。
四、调查组织实施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通知精神,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事项。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调查业务检查指导,会同市统计局负责处理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通知和国家、省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制定我市土地调查方案。各地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依据本地区的土地利用特点,编制土地调查具体实施方案。各地的土地调查具体实施方案,须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
五、调查经费保障
本次土地调查经费由市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市财政局负责具体协调。各地要多方筹措,统筹安排,将土地调查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调查工作要求
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调查队伍的监管和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各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报送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各地要采取切实的保证措施、严格的验收制度,确保土地调查的质量。调查成果要按程序逐级汇总上报。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戚寿余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蒋继贵   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文军   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王保和   市发改委副主任
            徐  鹏   市民政局副局长
            薛乐飞   市财政局副局长
            籍荣生   市国土局副局长
            徐成东   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
            刘思岩   市住建局副局长
            董朝升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王兴龙   市农委副主任
            谢  华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成明   市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籍荣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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