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5〕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省委巡视组关于全面推行网上公开交易的整改工作要求,为规范我市土地出让行为,完善土地市场运行机制,落实省委推广的扬州土地“阳光出让”模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5年3月起,市区正式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2015年底前,各县完成网上交易系统的建设、试运行及验收等相关工作。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操作。严格遵守《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规范网上交易行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防止发生交易纠纷,切实维护交易环境,促进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健康有序发展。
(二)“净地”出让。严格实行“净地”出让制度。实行网上交易地块应权利清晰,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地块范围、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信息公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应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江苏土地市场网、淮安市国土资源网及淮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要公开竞买相关操作流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争议调处办法等信息,并作为参与竞买的前置要约条件。
(四)规范运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人信息应严格保密。竞买人竞买资格原则上采取事后审查方式。竞买人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取得身份认证后参与竞买,并对其提供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交易参与各方应确保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保密。网上交易全过程封闭运行,竞买人的竞买报名、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价活动通过互联网自主完成,实现竞买人信息隔离与保密,避免人为干预,预防围标、串标等行为发生。
三、组织领导
市、县国土资源局作为网上交易工作的牵头单位,要积极会同经信、财政、规划、公安(网安)、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共同责任机制,共同推进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工作。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