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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

时间:2019-01-19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
扬府发〔2013〕62号
 

扬府发〔2013〕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91号),全面加强质量工作,巩固质量兴市活动成果,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坚持把质量和标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质取胜、以民为本、以企业为基,统筹规划,不断夯实质量基础,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为扬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高质量发展水平,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技术进步,推动管理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发展活力,全面提高扬州质量整体竞争力。

——坚持固本强基,不断深化质量理论研究,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质量法治和质量诚信体系。

——坚持齐抓共管,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的大质量工作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业质量迈上新台阶。

1、产品质量发展具体目标:

——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35%,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占耕地比重达85%以上,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

——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95%以上。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大幅提升。制定一批地方标准,申报一批国家标准,采用一批国际标准,主要产品质量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培育10个重大自主创新产品,组织实施10个重大自主创新和产业化项目,形成1-2个世界知名品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3%,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利授权量占全市企业专利授权量的比重达40%。

——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名牌产品。江苏名牌产品总数达285个。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1%。

2、工程质量发展具体目标:

——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率、一次验收合格率、竣工验收备案率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新争创“鲁班奖”或国优工程奖3项,省优质工程“扬子杯”奖40项。

——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更加完善。

3、服务业质量发展具体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新制定地方服务标准65项。在金融服务、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服务业品牌化步伐明显加快。新培育江苏服务业名牌企业10家。

二、推进举措

(一)深入开展质量强企活动

1、夯实企业质量管理基础,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强化企业质量主体地位,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2015年之前全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要明确质量主体责任,签订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开展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等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节能、节水等产品认证,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计量检测体系确认,以及有机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到2015年,通过各类体系认证的企业1500家,产品认证500个。

——积极推广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着力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力争到2015年拥有一批具有国内、省内行业领先的质量管理企业,争创国家级质量奖1-2个,江苏省质量奖2-3个、市长质量奖8个。

2、完善名牌发展激励机制,深化品牌战略

——围绕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重点工程和环保领域,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政策,完善品牌体系,激励企业争牌、夺牌。到2015年培育发展江苏名牌285个、江苏省著名商标260件、 “中国驰名商标” 35件,继续保持我市品牌拥有量在全省的靠前地位。

——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完善名牌培育、评价、宣传和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商标、名牌工作,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保护力度,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

3、推动企业转化技术优势,深化技术标准战略

——积极推动企业参与制修订行业和国家标准,到2015年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数量不少于1500个,到2015年主导参与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少于50个,推动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

——增强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推动优势技术与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到2015年力争提交国际标准化委员会标准修订提案2件,立项2件,主要起草国际标准2件。

——积极推动企业建设标准化技术组织,争取行业标准话语权。到2015年,建设国际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30个以上。

(二)深入开展质量强业活动

1、加强自主品牌和标准化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

——重点围绕机械装备、汽车及零部件、船舶及配套件、石油化工、新能源新光源等五大产业发展,着力培育主导产业“地标”品牌和区域名牌,努力打造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力、在国内有竞争力的区域品牌,提高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到2015年,建立全国、全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5个,建立国家、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0个、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和服务业等标准化试点25个。

——争创工程品牌,增强工程质量优势。创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强化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推进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努力争创国家、省优质工程。到2015年,新创“鲁班奖”或国优工程奖3项,省优质工程“扬子杯”奖40项。

——推进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行业形象。重点加快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与技术服务、科技与信息服务、旅游、餐饮等领域的标准化进程,建立具有规范性、支撑性和先导性的服务标准体系,到2015年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65项,创立省服务业名牌企业10家,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2、强化规划引导和平台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质量强业发展规划》,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通过制定行业质量规划、标准建设规划,开展行业自律,质量攻关,完善行业性质量问题防范、预警、处理和自律机制。

——健全配套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鼓励大企业建设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在机械装备、汽车及零部件、船舶及配套件、石油化工、新能源新光源等五大产业重点领域,新建一批高水平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光电计量检测中心、液压机械质检中心等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建设。积极构建咨询、标准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质量管理、技术标准、计量检测等提供技术支撑。到2015年,在优势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筹建、建立国家级产品质检中心1-3个、省级质检中心2-3个、省级计量中心1-2个。

3、加大质量要素投入,促进质量能力提升

——推进企业与质量研究机构、高校建立质量技术课题合作,聘请质量专家为企业首席顾问。大力实施质量人才工程和标准化人才培养工程,合力培养紧缺的质量人才,形成一批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质量专业人才队伍。特别是要加强经营管理者、质量工程师、工程监理师、首席质量官等培训,争取3-5年内培训质量管理人员1万人次,发展国家注册质量工程师200人,不断提高质量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加大质量经费的投入,加强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研究,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提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争取3-5年内建立一批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卓越绩效孵化基地等质量创新基地。

(三)深入开展质量强市活动

1、进一步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质量奖励制度,创新质量奖评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扬州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每年奖励1-2个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以争创国家、省、市等政府质量奖为载体,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

——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将质量强市目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推进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市、区)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强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市质量强市评价指标和绩效考核办法。到2015年,所有的县(市、区)全面开展质量强县(市、区)活动并达到省级考核标准,市质量强市活动争创全国先进单位。

——完善质量工作机制。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积极发挥市场和企业在促进质量发展中的能动作用。加强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建立完善覆盖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的质量监管体系,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

2、加强质量强市的技术基础工作

——建立适应扬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计量保障体系。加强计量检测能力建设,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推进计量科技创新,重点建设计量产品质检中心、型式评价实验室、能源计量数据中心和计量检测中心,打造计量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工业计量和民生计量,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到2015年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达40家,通过计量保证确认的企业达200家,通过计量合格确认的企业达1000家。

——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加强标准化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构建标准与标准化研发基地,建立健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

(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1、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强化对食品、药品、妇女儿童老人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推动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完善行政许可、监督执法等的程序和制度,将质量安全监管链条向前后两端延伸,强化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学校和托幼机构、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服务等重点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增强质量安全溯源能力。

2、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加快整合质量安全监管信息资源,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质量信用等级指标体系和质量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实行质量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完善质量信用奖惩制度。

——鼓励和规范发展质量信用服务机构、评价机构,促进质量信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质量诚信水平。到2015年,名牌、质量奖企业,生产许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计量器具制造许可企业,强制产品认证企业,标准化试点、标准良好行为企业全面推广质量信用评价。

3、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完善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强化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发挥质量监管职能作用,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资源浪费以及危及安全的产品,严格生产许可管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对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实施严格的召回制度。对不能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依法取缔。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强化对质量强市建设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市政府建立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质量工作合力。市政府每年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质量强市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激励机制,由各级财政对获得国家级质量奖、江苏省质量奖的组织分别给予相应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市政府对扬州市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按照《扬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给予50万资金奖励。建立稳定的质量工作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逐年增加名牌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应急体系建设和质量监督抽查等专项经费投入,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质量强市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三)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强化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依法打击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制定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工作和管理制度。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活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质量强市建设的社会参与度。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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