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加快推进丽水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丽委办发〔2014〕20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推进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丽水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志平(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任淑女(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邢志行(市委副秘书长、市农办主任)
应勇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丁绍雄(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胡伟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邝平正(市发改委主任)
姜 波(市农业局局长)
项旭平(市林业局局长)
饶鸿来(市水利局局长)
杨秀清(市国土局局长)
吴小平(市建设局局长)
陈志雄(市财政局局长)
夏海国(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熊佩飞(市民政局局长)
张云高(市司法局局长)
吴洵麒(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诸葛俭(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志伟(市金融办主任)
陈江风(市法制办副主任)
李纪灵(市国税局局长)
沈丽珺(市供销社主任)
孔祖根(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行长)
徐炳东(市农业发展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应勇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姜波兼任常务副主任。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