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4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生态办发〔2015〕1号)要求,为切实强化我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全面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确保2015年底前完成国务院、省政府部署下达的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宁波市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关定
副组长:何国强 市政府
褚孟形 市环保局
成 员:王光旭 市发改委
陈成海 市经信委
罗利达 市公安局
吴晓明 市国土资源局
瞿尔平 市环保局
袁朝晖 市规划局
王军海 市城管局
徐震宇 市农业局
胡焕剑 市商务委
朱德人 市市场监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瞿尔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