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建设与管理工作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时间:2014年08月29日
索 引 号: | S00010000/2014-00427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 |
信息来源: | 发文日期: | 2014年08月29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建设与管理工作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驻政〔2014〕59号 | 关 键 词: |
驿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建设与管理工作集中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5月23日
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集中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市中心城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全力打造环境优美、市容整洁、道路畅通、管理有序的城市面貌,市政府决定从2014年6月1日起,集中利用3个月时间,在市中心城区开展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集中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以人为本、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市中心城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集中行动,以集中行动的实际成效和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承诺,迎接2014年中国“农洽会”的召开。
二、主要任务
本次集中行动以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惠民工程建设和整治市容环境卫生为重点,主要任务是:
(一)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惠民工程建设
1.畅通工程:基本完成乐山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天中山大道与金雀路交叉口,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文明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文明大道与天中山大道、通达路交叉口等5个路口的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市中心城区4个过街天桥建设任务,加快实施解放大道与乐山大道交叉口过街天桥建设;完成开源大道与驿城大道、中原大道交叉口连通及解放大道维修工程。
2.明亮工程:完成汝河大道、铜山大道桥梁路灯工程,纬一路路灯工程,汝河大道跨京广铁路桥路灯工程,文明大道路灯工程,纬二路路灯工程,开源支路路灯工程,开源大道东段、开源立交桥及冷水河景观维修等7个照明工程。
3.园林景观工程:完成蓝天湖提升改造工程;基本完成骏马河改造及引水工程;完成纬一路和靖宇路交叉口的蔷薇园、通达路与金山路交叉口的金山园等街头游园建设任务。
4.完成天中广场绿化景观、喷泉、地板砖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完成世纪广场喷泉改造;完成通达路人防设施绿化工程。
5.完成文娱一路、文娱二路建设工程。
6.完成置地大道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破旧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围挡;完成黄淮学院东侧破旧房屋拆迁。
1-4项市住建局为主要责任单位,5-6项开发区为主要责任单位。
(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1.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管理
①加大对城区清扫保洁、乱丢乱倒垃圾现象的管理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自负责的城区路段、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的环境卫生进行监督和管理,明确清扫保洁范围,规定垃圾倾倒时间,及时收集清运,确保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道路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生活垃圾,无渣土,无外露垃圾,无散露垃圾及乱堆乱放现象。
②加强垃圾收集运输管理。按标准设置果皮箱,确保垃圾及时清运,保持路面整洁;垃圾运输车辆遮盖严密,无抛洒现象。
驿城区综合执法局、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市环卫处为主要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为背街小巷责任单位。
2.加强占道经营的管理
①强化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贩、马路市场、早夜市摊点的管理。按照严禁路、严控路、规范路的划分标准,对市区内店外经营、流动摊贩、马路市场、流动车载广告进行集中治理,有效制止店外经营,合理引导流动摊贩到指定地点经营,取缔马路市场。
②对乱搭乱建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拆除市区内各主次干道两侧、国道省道城区段、高速引线两侧的临时建筑和违章建筑。
驿城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综合执法局为主要责任单位。
3.加强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有效消除非机动车道两侧、人行道、商店门前、公共场所周边等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车辆停放标线规范合理,车辆停放车头朝向一致,摆放整齐有序。学校、大型商场、超市周边等人车集中地段有专人管理和疏导,无堵塞,无乱停乱放现象。
各街道办事处为主要责任单位。
4.街道两侧建筑物清洁清理
大力组织开展沿街建筑物清洁行动,街道两侧墙体及门头清洁、粉刷、整修一新,色彩协调一致,墙体公益宣传布局合理,无乱写乱画乱贴等小广告现象。
各街道办事处为主要责任单位。
5.加强机动车辆管理
加强对主次干道两侧、慢车道、人行道、公共场所周边等地段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确保无乱停乱放现象,停车标线规范合理,机动车按章行驶,无违法违章现象。
各辖区派出所为主要责任单位。
6.加强园林绿化管理
①对园林绿化进行集中整治,对全部道路两侧园林绿化进行普查,栽树补绿,消除黄土裸露。
②加大管护力度,确保道路两侧绿化带、行道树、游园内无垃圾,无杂草杂物,无枯死树枝,无砖头瓦块及纸屑、塑料袋;绿化带修剪及时,整齐美观,无杂草,无缺株、死株现象;景观灯具完好且亮灯率达90%。
市园林绿化处、市园林设施管理处、驿城区住建局、开发区住建局为主要责任单位,
7.加强广场公园管理
加强广场公园日常管理和维护,切实做到清扫干净,保洁及时,管理到位,维护经常。确保绿地内无垃圾,无杂草杂物,无砖头瓦块,无纸屑及塑料袋。绿化带、草坪修剪及时,整齐美观,无杂草,无缺株、死株现象;无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广场照明灯具完好,每晚10点前亮灯,亮灯率达98%;各种设施齐全,使用正常;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火车站广场、高铁广场、世纪广场、天中广场管理处,置地公园、南海公园管理办公室为主要责任单位。
8.加强路灯亮化管理
对新修道路及城区路灯照明进行集中整治,路灯安装规范合理,牢固、整齐、美观;加强对路灯亮灯情况的检查督查,及时更换维修,亮灯率达到95%以上。
市供电公司华宇路灯管理处为主要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为监督管理责任单位。
9.加强户外广告管理
集中整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严格审批手续,提高广告档次。对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坚决进行清理拆除;对影响市容市貌、字体残缺、文字不规范、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限期进行整改;对新设的各类户外广告,统一标准、形式、位置,做到内容健康、文字规范、画面简洁、安全牢固。
市城建监察支队为主要责任单位。
三、考核验收
市中心城区惠民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集中行动结束后,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实地查看,考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按照《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以王明威副市长为组长,李海洲、景川生副秘书长、相关局委和三区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集中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四城联创”指挥部,李海洲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集中行动各项工作的组织安排,监督检查和上情下达,及时汇总上报集中行动情况。此次集中行动不仅是今年“农洽会”的迎会工程,也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立行立改的具体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把集中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主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设立专门机构,有专人负责,及时汇总、反馈相关情况。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进行跟踪报道,表扬先进,曝光脏乱差及不文明现象,在全市形成卫生健康、文明礼让的新风尚。
(三)通力协作,搞好配合。各部门和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统一思想、相互支持、搞好配合,既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分担的工作,又要主动配合,通力合作,攻艰克难。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定期向集中行动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将对各相关单位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行动快、效果好、措施得力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动作慢、效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把此次集中行动成效,作为年终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总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