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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中心城区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2-06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中心城区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宛城区、卧龙区人民政府,南阳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优化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市中心城区开展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情况专项调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查清中心城区存量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重点查清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的数量,分析土地集约利用潜力,研究制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措施。


  二、调查时间


  调查工作时间为2013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三、调查范围


  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165平方公里)内的国有和集体存量建设用地。


  四、调查内容


  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位置、面积、使用权类型、目前使用状况。主要调查对象有以下四类:


  (一)所有单宗工业用地的利用情况。


  (二)市属、区属的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粮食局、供销社、国资委、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等系统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划拨用地利用情况。


  (三)供而未用土地闲置情况。


  (四)连片城中村集体土地的归属、面积、涉及的户数、村内国有土地宗数及面积。


  五、调查方法


  (一)此次调查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四区政府(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四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调查本辖区内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填制《存量建设用地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及《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汇总表》(详见附件2),编写本辖区内存量建设用地情况的专项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要准确反映存量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包括数量、类型、结构和分布等,深入分析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的潜力,提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措施和建议。


  (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写中心城区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四区政府(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在经费上予以保障,切实抓好落实。市国土资源局受市政府委托对此项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区政府(管委会)的调查工作安排,将本系统下属单位的土地利用情况作如实全面的反映。


  (三)调查人员要本着对工作负责的精神,在对每宗土地进行现场调查的同时,客观准确地对土地利用情况作出认定。凡应报未报或以多报少的,一经发现,市政府将对相关单位和调查人员进行问责,并对应报未报或少报的土地一律无偿收回。


  (四)四区政府(管委会)要在2013年10月15日前完成调查任务,将调查表和调查报告报市国土资源局。


  (五)市国土资源局要对四区政府(管委会)的调查结果进行核查,并于2013年10月31日前将汇总结果报市政府。

  附件:1.存量建设用地情况调查表
     2.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汇总表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

  (联系人:李明 电话:0377-6310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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