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导航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中心城区工业项目规划建设审批五项促进机制的通知

时间:2019-06-10 来源: 未知 点击次数:

 谯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提升中心城区工业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效率,促进项目提质提效,结合我市工业项目建设的实际,现就建立中心城区工业项目规划建设审批五项促进机制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业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机制
  成立工业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办公室(具体名单附后),由联系城建工作的政府副秘书长或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谯城区人民政府、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各相关单位业务具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分别负责协调各单位内部各项工作。推进办公室实行招商项目签约后项目前期工作交底和周调度制度,原则上每周三晚上召开工业项目前期审批许可协调会,协调落实项目前期手续,实行并联审批。
  二、建立动态联络机制
  (一)由谯城区人民政府、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设立微信联系群,市政府相关部门参加,根据项目进度,时时互通项目规划建设各节点信息。
  参加单位为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环保局、人防办(地震局)、安监局、气象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供电公司等单位。各参加单位要明确固定专人负责及时联系,通报各节点工作进展情况。
  (二)由谯城区人民政府、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按照100天时限要求,制定《项目推进跟踪管理表》(自土地成交确认至再次约谈项目单位),将各节点流程以及签收、反馈、审批工作时限要求等内容统一汇总(明确具办人名单、联系电话),表随项目,走到哪个节点、签到哪个节点。
  三、实施限时办结机制
  (一)具办单位。按照《项目推进跟踪管理表》具办节点、时限要求,各部门(科室)负责签收、核查、审批、签发等工作,采取限时办理机制。工业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督促督办。
  (二)项目建设单位。具办联络人负责项目全部规划建设手续办理,并负责对企业内部协调工作;项目建设单位的具办联络人需在《项目推进跟踪管理表》各节点签字确认。
  (注:送达各部门联络人时间需与签字时间一致)。
  四、建立依次告知机制
  (一)谯城区人民政府、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推进跟踪管理具办情况告知书,同时移交《项目推进跟踪管理表》。
  (二)具办单位联络人根据《项目推进跟踪管理表》次序,各环节具办人完成任务后,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下一环节联络人,并在微信联系群中通报。
  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一)部门责任。部门在《项目推进跟踪管理表》约定时限内如不能完成签收、报审、反馈或审批的,超时1天的由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批准、超时两天的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批准;该超出时间由责任部门负责督促、协调,在其他环节找补,确实无法找补且超出100天时限的,由管理载体单位报市政府进行说明。
  各相关部门联络员应实行A、B岗工作制,确保各环节按照序时进度完成;无故超出约定时间的,由市监察局负责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并由所在单位按照效能管理要求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纳入效能考评。
  (注:要件不全或存在问题的,需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企业联系人,且双方签字确认)。
  (二)建立优惠政策兑现奖惩机制。谯城区人民政府、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在签订招商引资协议过程中应明确优惠政策兑现与该建设工程开工时限要求相关联,并增加、细化责任约束条款。
  附件:1.工业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办公室成员名单
  2.中心城区工业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流程图
  2016年9月2日

  附件1
  工业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主  任:
  李  丰  市政府政研室副主任
  二、副主任:
  马  健  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仲远  市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大勇  谯城区政府副区长
  三、办公室成员:
  项  阳  市经开区推进办,13856759539;
  杨珍法  市经开区规划建设局,电话18133397273;
  王必义  亳芜产业园规划建设局,电话13955392970;
  孟凡彬  谯城区政府住建委,联系电话13965775207;
  肖  飞  市国土局土地收储中心,电话13856728333;
  王玉权  市规划局方案审查科,电话13685675513;
  葛永贵  市住建委建管处,电话13655676708;
  王光耀  市供电公司营销部,电话15156717766;
  赵  杰  市交警支队交管科,电话18156771086;
  王建舟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电话15205679966;
  孟献华  市环保局项目科,电话18909678680;
  陆  军  市人防办综合科,电话18963726995;
  陈玉强  市安监局综合科,电话13956827878;
  戴灿星  市气象局法规科,电话18956789519。

详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