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乡规划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淮南市城乡规划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城乡规划改革,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规划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秘〔2017〕18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安徽省城市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一尊重五统筹”为遵循(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以人民满意为中心,深入实施“四创一建”(创新城市发展方式、创建城市特色风貌、创造城市优良坏境、创优城市管理服务,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淮南),积极探索创新,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发挥城乡规划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的支撑和促进作用,着力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淮南。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层级明晰、管治有效的城乡规划体系,建立全域覆盖、放管结合、实施有序的空间治理模式,健全权责对应、过程管控、约束有力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城乡规划体系更加完善、特色风貌更加凸显、功能服务更优质、规划治理更有效,探索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乡空间规划体系,创新城乡发展方式。
1.制定市级空间规划。承接省“合肥都市圈”、“淮蚌城市群”发展战略,优化市域空间格局,科学规划全市城镇布局、产业分区和设施配置。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坚持生态优先,保证粮食安全,划定“三区三线”(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按照省级空间规划实施管控办法,制定市级空间规划实施管控办法,落实市级空间规划要求,加大空间管控力度,提高空间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城乡规划空间管控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2.改革城市总体规划。把握城市战略定位、空间格局和要素配置,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确立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地位。完成城市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落实“多规合一”要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划分市县政府事权,明确各级政府管控重点,明确各级政府管控重点,确定可追溯、可考核的指标体系,形成满足分级审批要求的规划成果,实现编制、审批、监管紧密衔接。(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等)
3.提升县城规划。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应依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环境容量,合理确定发展目标,选择适宜产业类型,促进县城差异化发展。探索就近就地的城镇化新模式,以县城为核心,完成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优化资源与要素配置,增加优质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县城吸引力和容纳力。落实“多规合一”要求,优化镇村布局,形成融合互补的县域空间格局。(牵头责任单位:寿县人民政府、凤台县人民政府、毛集实验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等)
4.完善乡村规划。以县城总体规划为依据,指导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乡村规划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自然山水、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完善乡村规划编制体系,寿县、凤台县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环保局等)
(二)构建特色空间体系,创建城乡特色风貌。
1.塑造城市特色。市县全面完成城市空间特色规划(总体城市设计),明确城市特色定位,构建城市特色体系,保护自然山水格局和历史文化遗存,凸显楚风汉韵特色风貌。开展山南新区全域总体城市设计,在总体城市设计系统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城市设计、城市色彩、建筑风貌、绿地系统、海绵城市和街道设计六项导则,有效指导山南新区开发建设。有序开展重点地区和专项城市设计,完成高铁南站片区城市设计,推进山南双创中心城市设计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并推进将城市设计主要内容纳入法定规划。(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各县区政府等)
2.创建宜居县城。编制完成县城特色风貌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县城的风貌类型、街道尺度、建设强度和建筑体量,彰显县城整体形象和地方特色。重视县城建设的质量和细节,提倡精心设计、精致建造、精细管理,探索提高县城规划建设品质的方法和机制。围绕发展特色突出、建筑和谐美观、功能设施齐全、管理井然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要求,争取成为宜居县城建设试点。(牵头责任单位:寿县人民政府、凤台县人民政府、毛集实验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等)
3.建设美丽乡村。依据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乡村布局、人口规模、山河水系、历史文化、产业发展等因素,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确保规划符合实际、尊重民意、彰显特色,顺应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建立县(区)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乡镇政府为主体、相关部门参与、专项建设项目统筹的规划编制机制,实现乡村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牵头责任单位:市美丽乡村办,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等)
4.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加强寿县、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境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系统保护和利用,建立分层级、网络化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基础性工作,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精细化保护。(牵头责任单位:寿县人民政府、田家庵区人民政府、谢家集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文广新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等)
(三)优化功能服务体系,创造城乡优良环境。
1.开展城市功能修补。实施公共服务“一张图”,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针对新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不足与老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压力较大的问题,统筹推进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按照构建“十五分钟生活圈”的要求,强化对公共服务、市政基础、公共安全等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控,有针对性地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居民出行条件,优化路网结构,增加支路网密度,完善公共交通系统,促进各类交通方式有效衔接、换乘便捷,增加步行骑行专用空间。结合违法建设治理、老旧小区整治,积极建设小公园、微广场,增加主要道路交叉口建筑退让,增加居民交往空间。推动去产能关闭煤矿工业用地的功能置换,鼓励老建筑改造再利用,优先将旧厂房用于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养老和创意产业。(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委、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等)
2.实施城市生态修复。编制完成城市生态网络规划,构建城市生态网络,保护外部自然山水和内部绿廊绿地,促进生态资源的相互连接,提高城市与生态的相融性。设立永久性城市绿带,防止城市无序蔓延。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加强黑臭水体、污染土地治理,加快采煤沉陷区治理、受损山体修复,提升公园绿地品质,增强城市韧性。确定生态修复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实施主体,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资金,增强实施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沉治办、各市县政府等)
3.促进乡村环境修整。改善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环境,整治环境卫生,治理各类环境乱象,加强道路、供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和集贸市场、文化健身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一体化开展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推进房前屋后整洁卫生、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村道宅路连通畅通。(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美丽乡村办、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等)
4.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启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结合社区管理合理划定单元范围,促进规划管理单元与社会管理单元相统一,促进设施布局规划与社会管理需求相一致,为文明创建提供支撑和保障。保持加强城市更新与社区治理对接,引导公众支持、参与社区建设,共谋社区发展,共管社区环境,共建社区秩序,增进邻里和谐。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和乡风文明对接,坚持乡村环境“硬件”与精神文明“软件”建设同步推进,建设便民服务、文化休闲、娱乐健身等村民综合活动场所,培育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村庄宅间地、当家塘等公共空间治理,营造向上向善的乡风民风。(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明办,配合单位:市美丽乡村办、各县区政府等)
(四)改革规划治理体系,创优城乡管理服务。
1.完善区域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合肥都市圈规划、蚌淮(南)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合淮规划协调机制,实施新桥机场至山南新区快速通道,谋划合肥至淮南城际铁路,加强两市交通的对接,促进合淮一体化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2.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建立规划刚性传导机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和相关要求,确保规划执行到位。融评估于规划全过程,适时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阶段评估和年度评估,总结实施成效,研究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建议,相关结果向同级人大和规划审批机关报告,及时纠正规划与实施偏差。建立规划维护机制,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调整”的基本方法,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动态维护,提高规划的适应性。(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等)
3.健全规划督查机制。向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派驻规划督察员,加大规划督察力度。加强过程监管,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实施规划备案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考核和审计监督,探索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县区政府考核内容,将规划实施管控情况纳入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内容,落实城乡规划责任追究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编办、各县区政府等)
4.改革规划管理机制。建立市级空间规划协调机制,推进“多规合一”信息平台使用,加强项目审批多规联动。进一步强化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加强乡村农房建设管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和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等)
5.建立规划信息平台。统一基础数据标准,建立市县空间规划数据库和信息平台,促进省市县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协调一致、互联互通。完善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功能,发挥平台在项目调度、过程监管、统计分析、风险预警、社会服务等方面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信息办、各县区政府等)
三、实施步骤
(一)重点突破(2017年)细化实施方案内容,明确重点任务,全面启动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设计、生态网络规划,开展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前期工作。
(二)系统推进(2018-2019年)推进各项任务的开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逐步完善规划体系,着力塑造特色风貌,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形成一批质量高、可操作性强的城乡规划改革创新成果。
(三)巩固提升(2020年)梳理成功案例,总结成功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乡规划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具体负责试点日常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二)加强协同联动。积极争取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支持,市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通力配合,上下统一、相互衔接、分级实施,切实推进试点任务和改革举措落地。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和具体落实措施,制定本市实施任务安排。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资金,加大对城乡规划改革的资金保障力度,支持规划编制专题研究和信息化建设,确保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四)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市县规划管理队伍建设,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对规划改革的重点事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家咨询,为城乡规划改革提供人才队伍支撑。
(五)加强考核评估。市政府开展考核督查,定期检查改革进展和实施效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细化改革台账,适时开展改革措施及其成效评估。
附件:具体任务分解表
附件
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限 要求 |
1 | 制定市级空间规划,划定“三区三线”,制定空间规划实施管控办法。 | 市城乡规划局 |
市发改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市交通运输局等 |
2018年12月 |
2 | 推进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划分层级政府事权,确定可追溯、可考核的指标体系。 | 市城乡规划局 |
市发改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各县区政府等 |
2018年12月 |
3 | 完成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
寿县人民政府、 凤台县人民政府、 毛集实验区管委会 |
市发改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环保局等 |
2018年 6月 |
4 | 编制寿县、凤台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引导和调控县域镇村建设。 |
寿县人民政府、 凤台县人民政府 |
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乡建设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委 |
2018年 6月 |
5 | 全面完成城市空间特色规划(总体城市设计),有序开展重点地区和专项城市设计,推进特色区域或街区和项目建设。 | 市城乡规划局 |
市财政局 市城乡建设委 市商务局 市文广新局 市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等 |
2018年12月 |
6 | 开展宜居县城创建工作。 |
寿县人民政府、 凤台县人民政府、 毛集实验区管委会 |
市城乡规划局等 |
2018年 6月 |
7 | 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精细化保护。 |
寿县人民政府、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谢家集区人民政府 |
市城乡建设委 市文广新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财政局等 |
2018年12月 |
8 | 实施公共服务设施“一张图”。 | 市城乡规划局 |
市发改委 市城乡建设委 市文广新局 市教育局 市体育局 市民政局 市卫计委 市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等 |
2018年12月 |
9 | 编制城市生态网络规划,设立永久性城市绿带。 | 市城乡规划局 |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市城乡建设委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市沉治办 各县区政府等 |
2018年12月 |
10 | 启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促进规划管理单元与社会管理单元相统一。 |
市文明办、 市城乡规划局 |
市美丽乡村办 各县区政府等 |
2018年12月 |
11 | 配合并参与合肥都市圈、蚌淮(南)城市组群等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建立合淮规划协调机制。 |
市发改委 市城乡规划局 |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市交通运输局等 |
2019年12月 |
12 | 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动态维护。 | 市城乡规划局 | 各县区政府等 |
2018年 6月 |
13 | 向寿县、凤台县、毛集实验区派驻规划督察员,开展对县城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备案审查。 | 市城乡规划局 |
市编办 各县区政府等 |
2018年12月 |
14 | 建立市级空间规划协调机制,强化市级规划统筹管理职能。 | 市城乡规划局 |
市编办 市发改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等 |
2018年12月 |
15 | 建立规划信息平台。统一基础数据标准,分级建立空间规划数据库和信息平台。 | 市城乡规划局 |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市信息办 各县区政府等 |
2018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