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涉及到房屋拆迁都是征收,房屋征收又分为很多类型,也就是因为什么项目或什么原因征收,其中棚户区改造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在前些年里,全国各地都开始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进行征收,给民众留下深刻的印象。
有很多咨询者诉说自己的遭遇,自己所住的小区建设没几年,可以说是10成新的新楼房,为什么也被列为棚户区改造范围呢,到底什么样的房屋才能被棚户区改造呢?棚户区改造是怎么规定的,今天我们拆迁律师带着这些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疑问,简单为大家罗列了相关问题。
什么样的房屋才能算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对棚户区项目周边道路、广场、教育、商业等基础设施的加强和完善,提升居住环境中的人气指数,在改造棚户区的同时带动了城市整体环境的改善,促进了就业、养老等社会问题的解决,产生了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综合效应。
“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这项工作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上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一举多得’。棚改要更好体现住房居住属性。
所以,棚户区改造,所改造的房屋基本都具备脏、乱、差等特性,具体是不是棚户区改造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例如房屋质量是否有问题、周边基础设施是否完善等,对那些建设时间不长,周边基础设施完好的小区,是不能作为棚户区改造的对象。
既然不能作为棚户区改造对象,为何又要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征收呢?刚才我们已经说了,各地的棚改都给百姓留下深刻的印象,最关键原因就是补偿标准要比其他征收低,棚改已经成为低补偿的代名词。
根据政策规定,棚改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改善百姓的住房条件,再者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城镇建设,可以说是利民利国的好政策,所以棚户区改造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开发,一切打着棚户区改造进行商业等其他性质的开发都是违法行为。
棚改如何安置?
棚改的安置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原地安置,一种是异地安置,应当以原地安置为主,异地安置为辅,确实需要异地安置的,应该考虑百姓的出行、就业、就业、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周边基础设施完善地段。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体现住房居住条件,应当尊重老百姓的意愿,做好征收中的安置补偿工作,不能将达不到标准的房屋定为棚改,以棚改的名义进行其他项目的开发,更不能把棚改当做压低补偿的一个手段。